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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09-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5-09-12 【字体:

2024年度

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于2023年1月批准成立,2023年8月开始招生。成立后,校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的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校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

内设职能部门: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保卫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附件1公开07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项目,故附件1公开08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故附件1公开09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01.2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36.37万元,增长244.47%,我校于2023年9月建成并招生,2024年秋季新增两个年级960人左右,教师新增31人左右,各项收支均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601.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1.2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60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09万元,占59.15%;项目支出654.11万元,占40.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01.20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136.37万元,增长244.47%。我校于2023年9月建成并招生,2024年秋季新增两个年级960人左右,教师新增31人左右,各项收支均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6.37万元,增长244.47%。我校于2023年9月建成并招生,2024年秋季新增两个年级960人左右,教师新增31人左右,各项收支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1.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占0.19%;教育支出1392.72万元,占86.98%;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5万元,占6.05%;卫生健康支出43.32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62.20万元,占3.88%;我校于2023年9月建成并招生,2024年秋季新增两个年级960人左右,教师新增31人左右,各项收支均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6.44万元,支出决算为160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57%。我校于2023年9月建成并招生,2024年秋季新增两个年级960人左右,教师新增31人左右,各项收支均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技局划拨科技奖励3万元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9.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校于2023年9月建成并招生,2024年秋季新增两个年级960人左右,教师新增31人左右,各项收支均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63万元,支出决算为9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校于2023年9月建成并招生,2024年秋季新增两个年级960人左右,教师新增31人左右,各项收支均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95万元,支出决算为4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校于2023年9月建成并招生,2024年秋季新增两个年级960人左右,教师新增31人左右,各项收支均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54万元,支出决算为6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校于2023年9月建成并招生,2024年秋季新增两个年级960人左右,教师新增31人左右,各项收支均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7.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8.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2.65万元,增长536.89%,主要原因我校于2023年9月建成并招生,2024年秋季新增两个年级960人左右,教师新增31人左右,各项收支均增加。

公用经费1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我校于2023年9月建成并招生,2024年秋季新增两个年级960人左右,教师新增31人左右,各项收支均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门对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省级专项资金1、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中央专项资金、2024年省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2024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级奖补资金、2024年综合奖补中央资金等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1.69915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等10项资金,均严格遵循"无预算不安排、无绩效不安排"原则开展自评工作,聚焦资金管理、目标达成、服务成效等核心维度,整体实现政策预设价值,综合评价结果良好。

 资金管理方面,各项资金均按规范程序分配拨付,实行专款专用管理,未发现截留挪用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84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36.15 万元,执行数为 33.15 万元,完成预算的 9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达标,完成率 100%;二是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率和辖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率达 100%;三是学生、家长及学校、教师满意度达 95%。

2.“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9.33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74375 万元,执行数为 2.7437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控制率达成 100%,有效管控了资金使用;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入学率、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率、接受补助的学生占应受助学生比例以及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率均达到 100%,保障了困难学生受助权益;三是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为 100%,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四是资助补助政策知晓度达到 95% 以上,家长、学生及学校教师整体满意度均达到 96% 以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组织专门人员对评选受助对象的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找出耗时较长的环节,进行优化精简,提高评选效率,争取在该指标上获得满分

3.“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8.33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7.54375 万元,执行数为 27.5437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均达标;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数完成指标,接受补助学生比例和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率达 100%;三是受助对象评选和资金发放及时;四是社会效益良好,政策知晓率 100%,家长和学生满意度达 95%。

4.“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33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2.5875 万元,执行数为 12.587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指标达标:非寄宿生初中生生活补助标准为 625 元,非寄宿生小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 500 元,寄宿生初中生生活补助标准为 1250 元,寄宿生小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 1000 元,各阶段补助标准完成率均为 100%。产出数量与质量指标良好:发放学生数达到 320 人,享受生活补助政策比例为 100%,家庭经济学生识别精准,资金发放及时。效益指标实现:补助政策家长知晓率和学生知晓率均达 100%,困难学生生活质量得到提高。满意度较高:家长满意度和学生满意度均达到 95%。

5.“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省级专项资金1”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4.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81.174 万元,执行数为 76.112275 万元,完成预算的 93.7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及寄宿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成率 100%;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型学生及教师人数目标完成率 100%;三是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率、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率、经费支付及时率、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率皆为 100%;四是社会效益良好,政策知晓率 100%,学生和家长满意度达 95%。

6.“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87.4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9.65 万元,执行数为 26.15 万元,完成预算的 88.1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类补助标准达成目标,随班就读、特教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 6000 元,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生均 940 元、小学生均 720 元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完成率均为 100%;二是相关人数指标全部完成,随班就读、特教生 12 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生 748 人、寄宿生 526 人、教师 112 人、小学生 848 人,人数均达标;三是多项质量和时效指标表现优异,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率、教师培训资金占用率、辖区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率、各项经费支付及时率、上级下达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率均为 100%;四是社会效益较好,促进教育发展、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效果有效,政策知晓率达 100%。

7.“2024年省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5.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43 万元,执行数为 38.5862 万元,完成预算的 89.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达成,校舍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资金成本按计划投入 43 万元,完成率 100%。二是产出数量指标均完成,各指标完成率 100%。三是产出质量指标较好,工程资料完整性良好,项目验收合格率达 100%。四是产出时效指标合格,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购完成率达 90%,项目开工率 100%,资金支付及时。五是效益指标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指标得以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六是满意度较高,家长(学生)满意度和教师满意度均达到 90%。

8.“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2 万元,执行数为 2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达成,本次下达补助资金额度为 22 万元,完成率 100%。二是产出数量指标完成,初中阶段补助 748 人,小学阶段补助 848 人,均符合年度指标。三是产出质量指标优秀,产品合格率达到 100%。四是产出时效指标合格,补助资金支付及时。五是满意度较高,教师满意度和学生满意度均达到 96%。

9.“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7.11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75 万元,执行数为 7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本指标控制良好,校舍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成本控制率为 100%。二是产出数量指标达成,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值 75 万元,受益学生 747 万人,项目学校 1 所,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 6.6 万平方米,均达到年度指标要求。三是产出质量指标优秀,购置设备设施的质量合格率和新建改扩建校舍合格率均为 100%。四是产出时效指标合格,设备购置项目及时、校舍建设项目开工率 100%、资金支付及时。五是效益指标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指标得到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六是满意度较高,家长(学生)满意度达到 93%,教师满意度达到 94%。

10.“2024年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86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3064 万元,执行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该补助资金为2024年秋季学期课后服务费,年终时秋季学期未结束,资金未分配。

11.“2024年综合奖补中央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93.1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指标:绿化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成本预算102万元,实际执行95万元,完成率93.14%。产出数量指标:校园绿化面积达到20352平方米,完成率100%。产出质量指标:工程按期完成率、工程验收率均为100%,工程资料完整,但在相关评分中未获满分。产出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及时、项目资金支付及时,但在对应评分上未达到满分。效益指标:师生校园生活条件得到提高,校园基础设施有所改善,效益达成。满意度指标:家长和学生满意度、学校和教师满意度均达到95%。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及自评表见附件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项目绩效自评表.pdf

环县城北新区九年制学校2024年决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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