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yj-2025-00049 | 发布机构: | 环县教育局 |
生效日期: | 2025-0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教育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25年2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发展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教育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及质量监测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制订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政策;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以及学生资助金等;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基本建设、设施装备工作;申报、监督实施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工程。
(五)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成人自学考试等工作。
(六)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抓好学校体育工作。
(七)主管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的继续教育,负责教师资源配置工作;承办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党建、统战及群众团体工作。
(八)负责全县高中学生、职业中专学生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高考、自考、会考等考试组织工作。
(九)负责教育法规宣传、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县信息技术教育的推广实施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校园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安全应急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民办教育办学机构的规划、审批(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依法办学、依法管理。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教育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教育方面的能力建设。
1.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指导,负责落实国家政策性学生资助工作。
2.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4.加强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环县教育局属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全额财政拨款,内设7个股室,分别是秘书股、人事股、教育股、财务股、审计股、项目办、学校安全稳定与应急监管股。设下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环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环县职业技术教育办公室、环县成人教育办公室、环县教育教学研究室、环县电教中心、环县会考办公室、环县资助管理中心、环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办公室、环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公室。共核定编制63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2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8人。现有干部职工61名,其中正式职工61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部门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本部门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单位收支总预算26,595.9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上年单位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26,595.9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86.97万元,占90.5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09.00万元,占9.43%。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6,595.9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224.76万元,占4.61%;项目支出25,371.21万元,占95.39%。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86.97万元,包括:教育支出23,766.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98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224.76万元,比2024年预算4,163.43万元减少2,938.67万元,减少70.58%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减少,相应人员类经费减少;二是本年未将2025年全省万名计划人员劳务费、2025年退休代课教师养老补助、2025年校车司机劳务费、2025年特岗教师工资、2025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列入预算,上年在基本支出中预算。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1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
公用经费支出12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2,862.21万元,比2024年预算19,451.35万元增加3,410.86万元,增加17.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预算项目2025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2025年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奖补资金项目。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改善办学条件项目8个,主要是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和综合奖补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特殊教育补助、为民办实事教育项目专项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环县职教园区建设项目。
教师奖励补助、学生资助补助项目8个,主要是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助学金、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特岗计划补助资金、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奖补资金。
保障运转经费 8个,主要是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层营养餐灶师工资、营养餐水电煤费及农村小学中午留校学生午餐和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幼儿营养早餐补助、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普通高中免学费、中职免学费。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04.4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31.82万元,下降3.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减少。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866.0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561.00万元,增加939.67%,主要原因是学前教育投入增加,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列入年初预算。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06.95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200.62万元,增加298.01%,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对高中教育投入增加,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列入年初预算。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268.0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164.45万元,下降11.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其他教育项投入减少。
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55.66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887.03万元,下降30.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职教投入减少。
6.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5.00万元,增长2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特殊教育投入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2.67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4.70万元,减少4.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养老保险缴费相应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3.9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35万元,减少4.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职业年金缴费相应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7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3.64万元,增加37.53%,主要原因是单位供养遗属增加,死亡抚恤金相应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65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33万元,减少4.7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减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7.36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72万元,减少4.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相应减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80.9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3.52万元,增减少4.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公积金支出相应减少。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17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不涉及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1.17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政策要求压减三公经费,2025年度较2024年度无变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25年不涉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4.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5.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21.25万元,比2024年减少7.88万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299.90万元,其中:房屋面积5,060平方米,原值911.45万元;其他资产原值388.45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60.07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09万元,项目为环县职教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建设。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1.一般性转移支付未安排。
2.专项转移支付未安排。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未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33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33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3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计划实施,其经济成本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执行情况均在预期范围内,符合相关工作进度要求。“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项目基本都是工作性经费和人员补助类经费,按工作进度和按月发放,导致资金支付率较低。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3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9个,完成率为90.91%。“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工作性经费项目资金支付率不高。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指标设定在符合单位实际的情况下,尽量做到全面、科学、合理,增强指标考核的可操作性。在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建立以绩效流程管理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的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宣传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方面的不足,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硬件及软件方面的投入。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因我单位年初预算含部门内基层学校项目,2024年度,组织开展对我单位实施的12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向社会同步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00万元,2025年度减少单位预算项目11个,压减率33.33%。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单位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3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80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教育事务管理(款):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教育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1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18.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反映特殊教育学校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特殊教育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反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7.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38.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39.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0、工资福利支出(类)伙食补助费(款):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军队(含武警)人员的伙食费等。
4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4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4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4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手续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离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抚恤金(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83.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4.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85.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6.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7.资本性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88.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89.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90.资本性支出(类)无形资产购置(款):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件2:环县教育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3:环县教育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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