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yj-2025-0004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第四中学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单位的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学校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6)按照普通高中教育课程计划,督促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内设机构
环县第四中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在县教育局领导下,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行全面领导,对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全面负责,学校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并领导群团组织。学校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研室、团委、工会七个部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本部门没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329.82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专户收入、上年结余;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3796.5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6.52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占0.00%;
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3796.5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3481.64万元,占91.71%;项目支出314.88万元,占8.29%。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6.52万元,包括:教育支出283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70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3481.6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62.03万元,增加8.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普调和保险等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02.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78.84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14.8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04.67万元,增加85.70%,主要原因是2025年建设及采购项目资金增加。
改善办学条件项目2个,主要是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初中部教学楼建设项目。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教师奖励补助、学生资助补助项目2个,主要是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高中国家助学金。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不涉及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20万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所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5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2.07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5750.81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2656.52平方米,价值3838.59万元,其他资产原值1912.22万元。无形资产原值561.56万元。在建工程1751.85万元。我单位保留公务用车1辆,原值24.6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205万元。主要是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建设。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相关表格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7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7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底,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项目7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85.71%。“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补助类经费项目,按工作进度发放,导致资金支付率较低。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指标设定在符合单位实际的情况下,尽量做到全面、科学、合理,增强指标考核的可操作性。在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建立以绩效流程管理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7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6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同步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00万元,2025年度减少部门预算项目2个,压减率28.57%。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3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52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8.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29.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30.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31.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2.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3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34.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35.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5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5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60.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61.资本性支出(类)房屋建筑物购建(款):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6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3.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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