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yj-2024-0004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思源实验学校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环县思源实验学校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校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6)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督促各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组织开展本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
2023年底,我校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各类财政供养人员203人,其中在职203人(事业编制203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细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表七为空表)(详细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971.9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77.9万元,增长28.3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971.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1.97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97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8.31万元,占85.81%;项目支出563.66万元,占14.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71.9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877.9万元,增长28.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7.9万元,增长28.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1.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337.65万元,占84.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08万元,占7.58%;卫生健康支出143.38万元,占3.61%;住房保障支出189.86万元,占4.7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32.88万元,支出决算为397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1%。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96.19万元,支出决算为333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0.12万元,支出决算为30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1%。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4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7%。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3.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8.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4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05万元,增长42.82%,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8万元,下降20.38%。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4.78%。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4.78%。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4.78%。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校车用车3辆。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用经费、寄宿生补助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生活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75万元,执行数为24.64万元,完成预算的67.05%。
2.“2023年校车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生作业本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623万元,执行数为7.96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0.627万元,执行数为294.258392万元,完成预算的77.31%。
5.“2023年特殊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53.33%。
6.“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4.45万元,执行数为94.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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