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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8-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环县红星小学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4-08-30 【字体:

环县红星小学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和教局局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和教育局的领导下,全面开展小学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4)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5)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单位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6)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组织开展本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在县教育局领导下,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行全面领导,对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发展全面负责,学校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并领导群团组织。学校下设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校办室、党建办、工会六个处室。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七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表八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故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10.3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5.34万元,增长3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010.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0.3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01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0.01万元,占83.05%;项目支出510.35万元,占16.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1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732.92万元,增长32.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2.92万元,增长32.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557.14万元,占84.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40万元,占7.02%;卫生健康支出101.10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140.70万元,占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10.28万元,支出决算为30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2%。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57.2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人员增资调整及补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5.8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预算比决算大。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的预决算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09万元,支出决算为14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的预决算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0.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5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48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及各类增资补发。本年度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抚恤金。

公用经费4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3万元,增长13.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后预决算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万元,增长84.33%,主要原因是疫情过后外出培训安排增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转移支付项目3个,县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513.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农村校舍安全长效机制”“2023年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财政补贴”“2023年教育项目县级专项资金”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2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除3个项目由于项目进度原因年终未全额完成支付外,其余项目基本完成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农村校舍安全长效机制”“2023年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财政补贴”“2023年教育项目县级专项资金”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6.97万元,执行数为270.18万元,完成预算的97.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11个,分值59分,得分为57分;二是效益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6个,分值31分,得分31分;三是满意度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2个,分值10分,得分1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终资金支付率97.55%,为保障跨年度资金拨付间歇中的单位正常运转而预留的运转资金。属于单位需求,无法整改。(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3万元,执行数为4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7个,分值45分,得分为45分;二是效益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6个,分值33分,得分33分;三是满意度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2个,分值14分,得分14分。(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农村校舍安全长效机制”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31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69.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15个,分值68分,得分为66分;二是效益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4个,分值20分,得分20分;三是满意度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2个,分值12分,得分1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终资金支付率69.89%,为项目实施进展有变,年终未完成支付,将延续到下年度完成。(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4.“2023年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财政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4万元,执行数为7.73万元,完成预算的60.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7个,分值65分,得分为65分;二是效益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2个,分值20分,得分20分;三是满意度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1个,分值15分,得分1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执行率60.22%,是因为年初预算中含2024年预拨资金,将于下年度完成。(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5.“2023年教育项目县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1.81万元,执行数为7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10个,分值53分,得分为53分;二是效益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5个,分值31分,得分31分;三是满意度指标中三级指标共设置2个,分值16分,得分16分。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环县红星小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类):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扶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贴等支出。本单位本项支出为遗属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的支出。本单位本项支出为失业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六、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本单位本项支出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财政补贴和参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教师补助。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费附加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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