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庆阳市贫困大学生入学政府资助宣传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今年,市政府继续将“庆阳市贫困大学生入学政府资助项目”确定为2019年市列为民办实事项目,请各县区、各学校在高考前向全体高三毕业学生做好宣传。
一、 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户籍在我市且被省内外本科院校录取、报到就读的贫困大学生进行入学资助。优先考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单亲学生(父母一方去世)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2019年庆阳市贫困大学生入学政府资助项目,计划资助全市贫困大学生500名,每人一次性资助4000元。其中,市直学校45名,县区455名。具体名额待高考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分配。
二、申报资料及相关程序
(一)申报资料
1.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及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
2.学生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家庭所有成员信息);
3.申请表;
4.个人承诺书;
5.相关贫困证明。
(二)申报、评审程序
高考录取信息公布后,贫困学生可直接在现就读高中毕业学校政教处领取并填写《庆阳市贫困大学生入学政府资助申请表》,提出申请。学校成立由学生代表、班主任、年级组组长、政教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校长等组成的评审组进行初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进行评审,县区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进行复审,并在“庆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办理资助卡。
三、有关要求
1.8月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2.非贫困家庭、国家公职人员(含企业)子女以及被本科以下院校录取的学生、免费师范生和被军事院校录取的学生不得申报此项资助。对已享受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路费资助项目、市工会组织的“金秋助学”资助项目、团市委资助项目、其他社团(基金会)及个人资助或准备复读的学生不予资助。市区及县城周边经济较发达村组学生原则上不予资助。
3.学生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作办理资助卡使用,必须用身份证原件直接复印,必须保证头像及所有信息清晰,不允许用复印件二次复印;身份证有效期在2019年12月之内的学生,务必及时办理新身份证,确保顺利办理资助卡;年龄不足16周岁的学生,必须提前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银行卡,提交申请材料时交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在银行卡原件背面准确填写持卡人姓名;复印件上注明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准确抄写银行卡卡号)。
4.10月中旬,学生在“庆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栏查看是否资格审查通过并被公示,若公示无异议,则被确定为2019年贫困大学生入学政府资助对象,12月1日至12月31日,领取资助卡。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在校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到毕业中学所在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领取(市直学校毕业生到市教育局资助中心领取);家长代领除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家庭户口本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助资格。
5.为方便联系,学生提供的手机号码一年之内不得停机或销号。
6.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办公电话:0934-8687517。
庆阳市教育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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