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教育局2020年度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的公示
为维护教育教学正常秩序,规范办学行为,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实现有序监管,实现有序监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办法》(省政府第129号令)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0年抽查计划公布如下:
一、部门内抽查计划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事项 | 抽查 | 抽查 | 责任科室 | 实施主体 | 检查 | 检查依据 | 抽取日期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环县教育局2020年对公办学校的抽查 | 全县公办学校 | 开学工作 检查 | 开学工作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100% | 教育股 | 环县教育局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2020年4月 | 20日 | |
2 | 环县教育局2020年对公办学校的抽查 | 全县公办学校 | 开学工作 检查 | 开学工作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100% | 教育股 | 环县教育局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2020年9月 | 20日 | |
3 | 环县教育局2022年对公办学校抽查 | 全县公办学校 | 学校管理工作检查 | 学校管理工作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200% | 教育股 | 环县教育局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2020年11月 | 20日 |
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序号 | 责任单位 | 抽查 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 对象 | 事项 类别 | 抽查 类型 | 抽查 比例 | 检查 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抽取日期 | 完成 时限 |
1 | 环县教育局 | 校外培训机构常规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卫生及安全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 | 一般事项检查 | 定向 | 30% | 现场检查 | 环县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 2020年 8月 | 20个 工作日 |
登记事项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一般事项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 |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一般事项检查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一般事项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一般事项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一般事项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 | |||||||||
2 | 环县教育局 | 校外培训机构常规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卫生及安全检查 | 民办教育机构 | 一般事项检查 | 定向 | 30% | 现场检查 | 环县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 2020年10月 | 20个 工作日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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