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020604/2025122417063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2-24 |
| 标 题: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县自然资源2025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环政办发〔2025〕30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24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县自然资源2025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环县自然资源2025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4日
环县自然资源2025年土地卫片执法
违法问题整改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2025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存量问题清仓见底、全面整改到位,切实提升自然资源综合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深入开展2025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问题整改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长牙齿”的硬措施,推进违法问题整改工作清仓见底,确保新增违法用地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能源安全底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改重点
一是2018—2023年存量违法用地中须在2025年12月底前整改销号的44个、81.07亩(耕地19.32亩);二是2024年存量违法用地尚未整改完成的144个、142.96亩(耕地55.34亩);三是2025年度省级自查违法线索尚未整改到位的122个、1003.98亩(耕地286.65亩,含永久基本农田157.64亩)。
(一)全力推进44个须在2025年底前销号的存量违法用地。按照省市要求,2018—2023年存量违法用地中有44个问题务必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销号,共涉及13个乡镇(环城镇、小南沟乡、洪德镇、甜水镇、耿湾乡、毛井镇、车道镇、曲子镇、合道镇、虎洞镇、芦家湾乡、天池乡、南湫乡)。
1.农村宅基地类问题,涉及25个、26.53亩(耕地2.36亩),坚持“分类处置、稳妥推进”的原则,对符合一户一宅及村庄规划,且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一户一宅、村庄规划、超出宅基地标准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坚决予以拆除。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车道镇、耿湾乡、合道镇、洪德镇、环城镇、毛井镇、南湫乡、曲子镇、甜水镇、小南沟乡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2.商服用地类违法问题,涉及12个、39.24亩(耕地14.29亩),对符合用地政策的,要及时督促用地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坚决拆除复垦,恢复土地原貌。
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车道镇、洪德镇、虎洞镇、环城镇、芦家湾乡、毛井镇、甜水镇、县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3.公共设施类违法问题,涉及6个、6.36亩(耕地2.67亩)。对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符合村庄规划的,要及时督促用地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坚决拆除复垦,恢复土地原貌。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畜牧局
配合单位:环城镇、毛井镇、天池乡、甜水镇、小南沟乡、县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4.交通运输用地,涉及1个(车道路)、8.94亩(不含耕地),由县住建局牵头,涉及乡镇配合,及时完善用地手续。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环城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二)稳妥推进2024年度存量违法用地整改。按照省市要求,截至目前2024年度存量违法用地仍有144个,主要涉及6个方面,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用地单位逐图斑区分,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1.农村宅基地类问题,涉及107个、87.87亩(耕地35.63亩),坚持“分类处置、稳妥推进”的原则,对符合一户一宅及村庄规划,且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一户一宅、村庄规划、超出宅基地标准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坚决予以拆除。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八珠乡、车道镇、樊家川镇、耿湾乡、合道镇、洪德镇、虎洞镇、环城镇、芦家湾乡、毛井镇、木钵镇、秦团庄乡、曲子镇、山城乡、甜水镇、小南沟乡、天池乡、演武乡、南湫乡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2.工业用地类违法问题,涉及6个、9.76亩(耕地1.07亩)。对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符合村庄规划的,要及时督促用地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拆除复垦。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
配合单位:八珠乡、车道镇、合道镇、环城镇、县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3.公路类用地违法问题,涉及5个、17.73亩(耕地8.52亩),由县交运局牵头,涉及乡镇配合,及时完善用地手续。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甜水镇、木钵镇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4.商服及仓储类违法问题,涉及8个、10.01亩(耕地7.54亩),对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符合村庄规划的,要及时督促用地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坚决拆除复垦,恢复土地原貌。
责任单位:八珠乡、车道镇、合道镇、洪德镇、虎洞镇、环城镇、甜水镇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5.公共设施类违法问题,涉及4个、1.28亩(其中耕地1.08亩)。对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符合村庄规划的,要及时督促用地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坚决拆除复垦,恢复土地原貌。
责任单位:甜水镇、演武乡、县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6.特殊用地(庙宇、戏楼等)违法问题,涉及14个、16.31亩(耕地1.5亩),由县委统战部牵头、涉及乡镇负责整改。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车道镇、环城镇、芦家湾乡、罗山川乡、木钵镇、曲子镇、山城乡、甜水镇、小南沟乡、天池乡、南湫乡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三)扎实推进2025年“非农化”问题整改。“非农化”的100个、878.33亩(耕地234.59亩,含永久基本农田122.83亩)违法问题,主要涉及5个方面,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用地单位逐图斑制定整改方案,坚持分类施策,以硬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
1.农村宅基地类问题,涉及17个、58.91亩(耕地25.55亩),坚持“分类处置、稳妥推进”的原则,对符合一户一宅及村庄规划,且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对不符合一户一宅、村庄规划、超出宅基地标准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坚决予以拆除。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八珠乡、车道镇、耿湾乡、洪德镇、环城镇、曲子镇、小南沟乡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2.油气用地类违法问题,涉及6个、26.36亩(耕地8.07亩),由县石化办牵头,无用地手续的,全部采取拆除复垦的方式进行整改;对批少占多的,超占部分拆除复垦到位。
责任单位:县石化办
配合单位:八珠乡、樊家川镇、环城镇、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3.工业用地类违法问题,涉及54个、428.16亩(耕地142.87亩),其中项目施工道路43个、338.3亩(耕地131.87亩)。对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符合村庄规划的,要及时督促用地单位完善用地手续;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拆除复垦。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车道镇、樊家川镇、合道镇、洪德镇、虎洞镇、环城镇、芦家湾乡、罗山川乡、毛井镇、木钵镇、秦团庄乡、曲子镇、山城乡、甜水镇、小南沟乡、甘肃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华能庆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煤田地质局庆阳资源勘查院、国网甘肃超高压公司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4.公路类用地违法问题,涉及22个、364.43亩(耕地58.1亩),均为华二路项目临时道路及临时堆场,对符合临时用地政策的,及时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的全部予以恢复。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配合单位:耿湾乡、洪德镇、甘肃环华公路有限公司、甘肃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5.特殊用地(庙宇)违法问题,涉及1个、0.47亩(不含耕地),由县委统战部牵头、涉及乡镇负责整改。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小南沟乡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四)切实抓好2025年“非粮化”问题整改。“非粮化”的22个、125.65亩(耕地52.06亩,含永久基本农田34.8亩)违法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农村道路15个、设施农用地7个),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共同督促整改,涉及乡镇要将“非粮化”问题与“非农化”问题同等对待,抓紧推进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
配合单位:车道镇、樊家川镇、耿湾乡、合道镇、洪德镇、虎洞镇、环城镇、芦家湾乡、毛井镇、曲子镇、天池乡、甜水镇
整改时限:2026年1月31日前
(五)全面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在整改问题的同时,各乡镇要全面摸排,及时发现并制止新增“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依法用地意识,夯实预防和控制违法用地的群众基础。大力推广“绘好一张图、用好一个人、管好一片地、尽好一份责”的“四个一”耕地保护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发生。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实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村的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整改。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保护耕地、矿产资源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克服畏难情绪,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守住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底线。县自然资源局承担整改日常工作,县纪委监委将全程跟踪监督违法图斑整改过程。
(二)靠实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各责任单位要主动认领,认真履职,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每日下午5点前向县自然资源局报送当天整改进展,全面落实“日通报、周调度”制度,严格对照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面排查耕地保护与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构建覆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闭环监管长效机制。同时,要着力加强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补齐基层自然资源监管短板,推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