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100206000/202506191705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6-19
标  题: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环政办发〔2025〕15号 发布日期: 2025-06-19
有 效 性: 有效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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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环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19


环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持续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甘肃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环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聚焦服务粮食作物生产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按照引导、推动、扶持、服务、规范的工作思路,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在耕作环节对小农户等经营主体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给予补贴,优先支持高标准农田生地熟化和上级反馈有耕作条件的撂荒地整治

二、目标任务

2025计划服务任务面积丘陵山区13.8296万亩,使社会化服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实施内容

(一)项目范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区为全县20个乡镇主要针对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的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的机耕环节进行补助(根据本县农作物实际耕种时间进行机耕)

(二)服务标准。服务组织标准:拥有农业机械不低于5(个),每台机耕农业机械日作业能力为90亩以上,使用GP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服务作业标准:机耕:深度≥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

(三)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的方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补助服务组织。补助标准:机耕环节服务补助为42/同时,为防止政策垒大户接受托管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四)优选服务组织。1.遴选。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方式,优选服务组织(服务组织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总体负责项目实施,对2024年参与服务表现较好的优先考虑。原则上乡镇只能推荐上报所辖区域内的承接服务组织不少于2(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只选一家)2.申报。2025625日前,各乡镇确定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上报县经管局进行审查备案逾期不予受理。3.公示。2025630日前,由县经管局将确定列入补助范围内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3.签订合同710日前,县经管局与服务组织签订合同,

(五)监督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县经管局和项目实施乡镇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检查督导和业务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调研督导,县经管局要对项目实施进行具体指导,并负责办理日常业务工作。各项目实施乡镇具体负责抓促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实施单位、服务对象和内容的,需上报经管局同意。

(六)检查验收。1.服务组织提出申请服务项目完成后,服务组织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将服务对象承诺书、公示表及经村委会盖章、村负责人核实的服务情况登记表,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告(提供照片),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服务组织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2.乡镇验收乡镇收到申请后,对服务组织种植的粮食亩数,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填写服务情况汇总表,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县经管局。实际服务面积与申报面积误差5%以内的按实际面积补助;误差在5%-10%的,按申报面积80%补助;误差超过10%的,不予补助,取消服务组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3.县级核查由县经管局负责,组织核查小组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当季服务面积、补助金额统计汇总。

(七)兑付补助资金。县经管局会同县财政局对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乡镇和服务组织向县经管局和县财政局申请,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如绩效评价和验收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评价验收合格,再拨付补助资金。

(八)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县经管局)、县财政局对照《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表》,收集整理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等进行绩效评价。形成本区域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实施流程

(一)选定项目实施区域2025711日至715日)。项目涉及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合理选定项目实施的具体区域,确定项目实施地块、内容

(二)组织实施2025716日至20251115日)。项目实施乡镇按照项目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托管服务工作,并根据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服务对象签订承诺书2025716日至20251115日)。服务对象要签订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承诺人承诺所签字确认的实际作业量真实可靠,愿承担法律责任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或不满意。乡镇要对服务组织实行动态监管,对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绩效评估不达标的,及时终止服务。

(四)总结验收20251116日至1130日)。实施单位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作业后,项目实施乡镇要组织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共同核实服务数量和质量,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并签字加盖手印或印章,经县经管局核实后,填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贴资金核算表》,作为项目验收凭证和资金结算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将其作为保障粮食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专题研究安排,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检查指导,严格审核把关积极协调推进。各乡镇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把项目实施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实施目标、任务、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专人负责、专班推进,加强服务质量的跟踪问效和后续管理,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服务项目建设任务。

(二)强化资金管理。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管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实时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补助资金跑、冒、滴、漏,对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重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附件:1.环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样表)

2.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文本

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样本)

4.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汇总表(样表)

5.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登记、公示表(样表)

6.环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表

7.环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样表)

8.环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贴资金核算表(样表)

9.环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环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名称


地址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人数


机械数量(台、套)


申请内容(计划)

服务环节

面积(亩)

单价

(元/亩)

农机具(台、套)

例:机播




机防




机收




机耕

冬小麦亩、玉米亩



机播+机收+...




机播+机收+机耕+...




....




合计




乡(镇)政府意见

 

公章

农业农村局意见

公章

  


附件2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

甲方:环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乙方:服务组织

经乙方申请,乡镇推荐上报,甲方审查公示,现确定乙方为  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服务内容

1.服务区域及面积:   乡(镇)的地   (具体面积由乡镇政府确定)其中种植冬小麦  亩、玉米  

2.服务环节:生产过程中机耕环节。

3.服务作业标准:机耕:深度≥25cm,土壤种床达到土层虚实并存,地平土细状态。

第二条:乙方农机设备具体标准

1.乙方用于履行本合同的农业机械不少于5(个),机耕机械每台具备日作业90亩以上能力;

2.必须使用GPS或北斗智能仪器,提供终端数据。

第三条:补助方式、标准和资金兑付

1.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支持方式。

2.补助标准:耕环节服务补助42/费用短缺部分由接受服务方自筹)。甲方给予本合同给予乙方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资金兑付:由乡镇和实施服务组织向甲方申请,按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如绩效评价和验收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评价验收合格,再拨付补贴资金。

第四条:服务期限

乙方根据农时需要和生产技术要求,在20257  日至20251115日期间完成环节的社会化服务。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验收服务成果。

2.制止乙方实施破坏农用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和标准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2.自觉接受甲方和所在乡镇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管理;

3.要求所在乡镇在约定时间内对服务结果进行验收;

4.要求甲方按照约定兑付补助;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等同本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乡(镇)政府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0934--4422776      

 

     

 

附件3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样本)

    

 

我是(农户姓名  服务组织名称 进行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作业,作业类别(1.机播;2.机耕;3.机防;4.机收;5.机播+机防+....),实际作业量    (亩)。我承诺所签字确认的实际作业量真实可靠,愿承担法律责任。

我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   )或不满意(   )。

  

 

承诺人:

                                                                 

 

  

 

 

 

 

 

附件4

环县       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

汇总表(样表)

服务组织:

序号

行政村名

服务农户姓名

作业类别及作业量(亩)

  

1.+

++

2.

3.

1




  冬小麦亩、玉米亩


 冬小麦亩、玉米亩

2







3







4







5







6







7







8







9







10







11







说明:本表由乡镇根据服务组织提交的材料及验收结果汇总,经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后盖政府章。

乡镇政府公章                 审核:                 填表:


附件5

环县       乡(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登记、公示(样表)

 

服务组织(盖章):                        服务地点(村):

序号

服务对象情况

服务内容情况

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一卡通号

联系电话

作业日期

作业机手姓名

实际作业类别及作业量(亩)








冬小麦亩、玉米亩 
















































全村合计





备注:本表由服务组织填写,以村为单位分别填写,一式四份,服务组织、乡(镇)、村、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行政村公章:                                     村负责人:                               时间:    年          


附件6

2025年环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表

考核指标

评分依据

标准分值

自评分值

审核得分

备注

(一)制定方案

20分)

县级制定本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可操作性

20




(二)组织实施

50分)

开展政策宣传、项目培训的情况。

15




开展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等项目管理的情况

10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服务主体情况和探索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的情况。

10




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合同文本等规范性制度的情况。

5




按照印发的工作方案及时向服务主体或农户拨付补助经费的情况。

10




(三)项目绩效

30分)

项目任务面积,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面积完成率,100%完成得10分,100%以下按比例扣分。

10




项目实施环节:项目经费是否主要用于补助农业社会化服务关键和薄弱环节。

10




项目服务对象:项目经费是否主要用于补助服务于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达到60%10分,60%以下的酌情扣分。

10




 

考核指标

评分依据

标准分值

自评分值

审核得分

备注

(四)工作创新

20分)

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做法得到领导肯定,经验做法在全国或一定区域范围内推广交流

10




项目实施县落实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经费。

5




项目实施县财政安排及撬动社会资金用于社会化服务

5




(五)负面事件

-20分)

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资金沉淀。

-5




违规使用资金、截留、挪用资金。

-5




项目实施县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现象。

-10




合计

满分

120




 


附件7

环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样表)

服务组织:

序号

行政村名

服务农户数(户)

作业类别及作业量(亩)

备注

+

..

..












冬小麦亩、玉米亩















































































































 

说明:本表由乡(镇)政府根据服务组织提交的材料及验收结果汇总,经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后盖政府章。

 

镇(乡)政府公章                审核:                  填表:

 

时间:        

 

附件8

环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补贴资金核算表

服务组织名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服务作业地点


核定补助作物及作业量

服务作业量

作业类别

+++收(全程)

耕单环节

防单环节

...

合计

面积(亩)


冬小麦亩、玉米亩 



核定补贴金额(元)





分配

农户


服务组织



()政府意见

 

 

公章 

                                     月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月       


附件9




环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

面积(亩)

备注

合计

20

138296


1

毛井镇

6312


2

罗山川乡

7006


3

樊家川镇

9164


4

南湫乡

6358


5

演武乡

5020


6

合道镇

6630


7

天池乡

6752


8

曲子镇

6110


9

木钵镇

7020


10

八珠乡

5646


11

洪德镇

9300


12

山城乡

6246


13

甜水镇

6512


14

虎洞镇

7253


15

车道镇

7010


16

芦湾乡

6208


17

小南沟乡

6828


18

耿湾乡

8086


19

秦团庄乡

6828


20

环城镇

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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