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24-0006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3-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环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解读文件
日前,印发了《环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甘肃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甘水节约发〔2022〕38号)《甘肃省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甘水节约发〔2022〕503号)及《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水节约发〔2023〕7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五部分和三个附件。
第一部分:目的意义。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和中央提出的“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方针的重要工作,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加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对于促进全县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动用水方式转变,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甘肃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甘肃省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庆阳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环县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深度节水控水工作要求,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把节水作为解决全县水资源短缺问题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以先进节水标准体系为导向,突出重点行业、抓好重点环节、落实重点任务,通过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用水效率效益,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全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部分:目标任务。到2023年7月底,全面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全县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群众自觉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实行)》要求,并通过县级自评,到12月底通过省级技术评估。
第四部分:实施步骤。一是前期筹备(2023年1月20日—2月28日)编制环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分解考核目标任务,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单位。二是动员部署(2023年3月1日—3月25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考核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三是组织实施(2023年3月26日—7月1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全面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四是申请验收(2023年7月10日—7月31日)巩固和提高建设成果,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向上级提交验收申请,迎接省市验收。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落实经费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四个方面对工作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附件1:为确保全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落实落细,县上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水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发改、农业农村、工信、市场监管、卫健、住建、教育等11个政府部门及20个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附件2:对各成员单位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分工,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附件3:细化了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工作进行具体评价赋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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