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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24-00067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23-03-09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政办发〔2023〕14号 所属主题: 环政办发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环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环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环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甘肃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甘水节约发〔2022〕38号)《甘肃省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甘水节约发〔2022〕503号)及《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水节约发〔2023〕7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方针的重要工作,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以水资源管理方式的转变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高效的水资源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对于促进全县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动用水方式转变,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甘肃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甘肃省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施方案》《庆阳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环县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深度节水控水工作要求,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把节水作为解决全县水资源短缺问题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以先进节水标准体系为导向,突出重点行业、抓好重点环节、落实重点任务,通过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用水效率效益,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全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节水优先促进绿色发展。在服从县域发展战略需要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节约用水,加快形成节约水资源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坚持对标先进提高用水效率对标先进水平,建立节水标准体系,将节水贯穿到所有用水户和各用水环节。综合采取法律、政策、行政、工程、技术、管理、经济等手段,挖掘节水潜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3.坚持示范带动突出区域重点根据我县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用水水平,建立节水示范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强化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4.坚持政府引领鼓励公众参与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县政府将充分发挥引导、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引导全社会规范用水行为,进一步突出节水制度创新,完善节水法规体系,健全节水激励机制,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3年7月底,全面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全县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群众自觉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实行)》要求,并通过各级评估验收。

年度指标

1.强化计划用水管理。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单位数量的100%,并严格执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

2.严格用水计量。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 100%,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再生利用率≥20%。

3.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例达到100%。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占运行维护成本比例达到100%。

4.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按时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

5.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面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节水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6.加强节水载体建设,2023年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7.全面提高社会节水意识,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三)主要任务

1.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制度,制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及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

(2)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将控制指标落实情况纳入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实际,逐级分解取水控制指标,加强取、用水管理。

(3)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制度,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先决条件,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

(4)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一律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和县水务局实行联动会审制度,从项目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全程监管,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依据《甘肃省用水定额》,强化计划用水管理,改进和完善计划用水考核方式,建立供水、节水联动机制,基本实现全县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2.管理能力建设

(1)严格地下水、地表水、规定排污口实时监测和监控,实现对全县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和管理,确保全县的供水安全。

(2)做好取水计量设施和计量监管,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完善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和农业水费计收办法。

3.节水型社会载体及主要项目建设 

(1)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小区载体建设,提高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到 2023年6月底,新建居民小区应符合节水型社(小)区标准,节水型企业覆盖率明显提高。

(2)节水型社会主要项目建设。①农业节水项目。积极推进节水农业项目,使用滴灌、微喷灌、渗灌、管灌等先进实用的综合节水灌溉技术。②工业节水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抓好食品加工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通过用水计划管理,降低工业企业单位产品取水量,并按照高标准节水要求对现有企业系统用水进行改造,淘汰落后的用水技术和设施。③加大新型防漏管材的更新力度,大力推广使用经国家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节水器具,对不符合节水要求的用水器具逐步进行更换。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使用节水器具,营造自觉节约用水良好舆论氛围。④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项目,在农村推广水窖、涝池等小型雨水集蓄工程,解决畜禽饮水和旱作补水灌溉需求。

4.水生态与环境保护

积极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全面推进河、湖、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5.宣传教育

在广泛开展节水教育宣传的同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节水知识,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3年1月20日—228日)由环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编制环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分解考核目标任务,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单位。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331日—3月25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下达各责任单位节约用水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对照《环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责任分工》中涉及本单位的考核内容和具体任务,按照考核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26日—710日)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全面组织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重点推进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和高效农业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公共场所节水设施改造工程建设,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全面普及节水器具。各单位、企业、居民小区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整改,整理申报资料,县水务局和相关单位组织联合验收并命名。

(四)申请验收阶段(2023年7月10日—7月31日)巩固和提高建设成果,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各类资料、汇总归档,形成申报材料,向上级提交验收申请,迎接省市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的重要举措。为加强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通过国家省市评估验收,县政府成立了环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专门负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考核要求。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衔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水务、发改、工信、财政、住建、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卫健、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向全民宣传节水政策法规、普及节水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使全社会转变用水观念、提高节水意识,形成全面推行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工作合力和全民参与的用水管理模式。同时,各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人员负责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按时上报相关资料。于3月25日前将负责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县水务局。

(三)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经费保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水资源节约保护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建设要求,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加大对节水型设施建设、改造等经费投入,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全县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充分认识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长效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要求,加强县情水情教育,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使全社会转变用水观念、提高节水意识,引领全民形成节水良好风尚。各部门要健全行业节水监管措施,进一步巩固深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成效,全面推动达标建设提质增效。

 

附件:1.环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环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责任分工

3.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


节水 用水 社会 建设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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