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22-0004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环县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方案》解读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省消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庆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探索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提高基层末端消防水平能力,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县政府制定了环县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方案。
一是总体目标。推动乡镇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根据当前乡镇消防监管实际情况,在全县各乡镇开展消防委托执法,着力解决基层消防管理权责不一、执法缺位、监管薄弱等问题,探索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权责一致、规范运行、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消防行政执法机制,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二是主要任务。县消防救援大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根据县政府、法制部门要求,细化明确委托消防执法事项,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县消防救援大队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消防行政处罚权。
三是工作步骤。培训指导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试点阶段(7月16日至9月30日);全面实施阶段(10月1日起)。试点工作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调整消防委托执法内容,并在各乡镇全部实施消防委托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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