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24-00035 | 发布机构: | 环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11-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发〔2023〕127号 | 所属主题: | 环政发 |
环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环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环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环县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甘肃2030”规划(甘发﹝2016﹞41号)及省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甘肃行动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0〕3号)文件精神,有效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根据市卫健委《转发关于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高辖区居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型环境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推进“健康环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控制工作体制,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强化健康生活环境建设,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型环境。全面推动和促进环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力争2023年内完成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1.成立环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并落实各部门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2.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各部门工作制度,明确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和管理范围。
4.各部门建立协作联动和绩效管理制度,确定联络员1名,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各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辖区慢性病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形成相关评价报告。
5.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决算,落实慢性病防控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6.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报告,将主要结果运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二)开展“全民健康生活”行动
1.构建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以及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等。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3.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公共体育场地、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等体育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操及健身竞赛等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
4.开展烟草危害控制。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张贴禁烟标识。建设无烟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降低辖区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三)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1.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健康宣传,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养成科学生活方式。
2.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在小学、幼儿园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及窝沟封闭服务。
3.各社区至少培训一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深入开展“五进”(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医院)活动,讲解健康生活方式等健康知识。倡导绿色、营养、健康的食品与餐饮业发展观念,控制盐、脂肪和糖的使用量,指导居民合理膳食。
(四)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明确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合。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保证县级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有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明确专职公卫人员。每年至少开展4次慢性病预防控制知识和技术培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定期为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员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培训率不得低于95%,全面提高业务人员慢性病监测和综合防控技术水平。
(五)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教育
1.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宣教范围。
2.公共场所开展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群众性健身运动。社区设立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针对性强的慢性病防控知识和技能,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3.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社区建立自我管理小组,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开展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
(六)全面提供慢性病保障服务
1.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完善医疗机构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测血糖制度,组织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加强健康指导,提高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利用率,逐步形成高危人群管理模式。
2.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医生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患者随访管理与健康体检等工作,不断提高管理人群血压和血糖知识知晓率、规范管理率、控制率等。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居民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3.完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4.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6.由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积极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七)持续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
规范开展覆盖全辖区人群的死因监测、肿瘤登记与管理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按年度开展各项监测综合分析,保证数据互联互通。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
(八)推动工作创新与经验推广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区文化建设、健康街道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创新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
成立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负责全县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多部门联合督导,定期对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将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确保建设工作目标完成。
(二)县慢性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组建督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督导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督导组汇报会和联络员会议;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鼓励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做到有创新、有案例,可推广。探索、建立示范区建设与文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三)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将慢性病防控宣传内容纳入公益宣传计划,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保证一定的宣传频度和深度,引导群众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协助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提供政府层面的支持和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相关任务指标。
(四)县财政局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政府预算,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各项工作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五)县发改局
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慢性病防控所需的建设投资。
(六)县卫健局
1.负责协调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出台慢性病防治规划以及相关公共政策;统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
2.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3.统筹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组织落实慢性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与管理,创造条件积极倡导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
4.应用推广成熟的技术早发现诊治患者,对发现的高危人群实施登记和管理,并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6.负责辖区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协助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工作。
7.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建设及中医药保健知识的宣传及技术推广。落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健康指标自助检测服务。
8.负责落实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9.建立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七)县教育局
1.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慢性病相关健康教育课,覆盖率100%,包含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利用家长会等形式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组织在校学生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及适应症儿童的窝沟封闭、龋洞充填等工作。
2.组织学生开展健康体检;落实学生课间操健身制度,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面向居民免费开放;组织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中小学生每天锻炼时间。实现“无烟学校”全覆盖。
(八)文旅局
制定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和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大健身场地、健康步道等设施建设力度,负责指导建设15分钟健身圈,满足居民健身活动需求,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与总工会共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促进健身制度落实,提高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九)县市场监管局
加强对餐饮业管理者和从业人员进行健康膳食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提高群众膳食标签知晓率;严格食品加工企业执行加工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利用电子显示屏、LED等载体,加大食品卫生及健康营养知识宣传;组织大型商场、超市、个体餐饮商户积极参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负责餐饮服务场所、商品批发零售场所及其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
(十)县民政局
完善贫困慢性病患者及家庭的救助政策,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提供辖区注册社会团体名单,鼓励健身团体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引领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健身活动,提升自身素质。落实医养结合工作,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十一)县公安局
通过户籍管理系统,提供人口基础资料和居民户籍注销信息,落实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相关工作职责,协助卫健部门开展居民死因调查分析。
(十二)县医保局
结合医保政策制定利于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相关公共政策;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提供示范区建设所需各项有关数据。
(十三)县统计局
提供辖区相关的人口、环境、经济和文化教育等统计数据,及时更新,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十四)县交通局
1.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慢性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2.做好辖区内车站、营运车辆、公交站台的慢性知识公益宣传。
(十五)县总工会
负责制定全县职工工间健身方案、职工健康体检方案,优化工间健身制度。由县委编办、商务局、工信局等部门提供机关、企事业单位名单,组织开展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健身培训,确保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的单位覆盖率≥80%;引导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健身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定期为职工开展健康体检、高危人群筛查等工作,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
(十六)县住建局
规划和建设科学合理、适宜性好的主题公园、步道等全民健身支持性环境,按照分工在公共场所设置以慢性病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警语、标识、户外广告、宣传栏等。
(十七)团县委
针对青年人群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防控知识等宣传活动,协助教育局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十八)县妇联
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妇女同志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负责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妇女群众健身活动,鼓励妇女广泛开展健身活动;配合卫健等有关部门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的早诊早治筛查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协助开展妇女预防慢性病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十九)县委编办
强化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为我县慢性病防控专职人员、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的配备提供政策支持。
(二十)县爱卫办
负责做好全县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有关指标;督促在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二十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完善健身保健相应配套设施,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健身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提高职工福利,积极开展职工健康体检活动;鼓励条件好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申请建设健康单位,积极落实工间健身制度,组织健身、竞赛活动,加强健康教育、控烟等相关知识宣传力度,按要求更新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内容,以条幅、版面、电子屏等载体,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宣传氛围。
(二十二)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
负责本辖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督导落实和建设氛围营造;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认真落实“三减三健”实施方案;按照村(居委会、社区)覆盖率30%的标准建设健康家庭、健康社区、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指导村(居委会、社区)建立和完善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宣传栏,及时更新内容;组织辖区居民积极参加健康讲座;在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健身设施完好;在辖区组建至少1个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配备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每月至少开展1次活动;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加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各项监测、调查和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条幅、标语、墙体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12月)。制定创建申报工作方案,调整组织机构,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落实责任部门职责分工;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建申报工作。
(二)实施创建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5月)。各有关部门与单位按照《环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责任分解表》(附件4)的责任分工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并形成汇总材料。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指导。
(三)完善迎检阶段(2024年5月-2024年6月)。进一步对照标准自查完善,做好自查报告、档案材料、影像材料、迎检现场等准备工作,全面迎接省级初审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示范区创建工作,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将慢性病防控工作与部门工作相结合,制定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明确专人办理业务,并根据县上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量化任务指标,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细则,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对各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实行定期督查、明查暗访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办法,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提高督导效果。对工作进度快、效果好的乡镇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任务欠账大、影响整体创建工作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交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