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25-0000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24-12-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办发〔2024〕60号 | 所属主题: | 环政办发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环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政府公示价格评估体系,加强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支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函〔2023〕28号)等文件精神,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了环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成果已经市自然资源局及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本文有删减)
自然资源 定级 有关 园地 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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