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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23-00051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23-07-26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政办发〔2023〕43号 所属主题: 环政办发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环县县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字体:

各县属国有企业,有关乡镇及县直部门:

《环县县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环县县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落实落地,切实解决我县国有企业布局结构不优、经营性资产不良、创新驱动不强、体制机制不活、质量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我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为主线,以混合所有改革为突破口,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改进国有资产监管,全面从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国有资本导向作用,保障全县重大基础设施、重要产业、重大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三到五年内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一)治理机制健全有效。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全面建立。

(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推动国有资产资源向核心主业集聚,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经济增长水平,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提高,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和基础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实现全覆盖,国有资本布局明显优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国有资产流失和重大风险事件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

(四)转型发展成效显著。国企功能作用有效发挥,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发展战略更加明晰,主业优势更加突出,实体化、市场化发展步伐加快,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1. 推动国有资本有效集中。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县产业发展要求,加大对国有企业投资的规划引导力度,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链关键环节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同时,加强与中央、省市国企及优质民企项目对接,牵引重大项目在我县落地建设。

2. 加快做强企业主业。以增强国有企业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为核心,按照主业规模位居市县行业前列,辅业与主业紧密度高、关联性强、市场前景好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定位,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类要素向主业集中,打造企业核心业务,完善企业战略布局。每个国有企业主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严格控制企业非主业投资控制比例,推动有限资源向主业集聚。

3. 加快企业整合升级。按照主业相近、业务相关的要求,稳步推进产业带动类企业横向合并和纵向整合,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向重点企业集聚,集中打造一批以草羊、小杂粮、新能源为代表的主业突出、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公益类企业,培养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文旅企业。解决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问题,加快处置低质无效资产,有序退出不具有发展优势的非主营业务。

(二)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4.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将引资本与转机制相结合、产权多元化与健全企业法人治理机制相结合,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支持鼓励引入具有产业、技术、项目、人才、管理等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促进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更加合理、经营机制更加灵活、治理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效率更加提高、资本流转更加顺畅、企业发展更具活力。

5. 规范有序稳步推动。按照充分竞争、有利转换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原则,在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前提下,通过基金引导、增资扩股、合资合作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在县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三)积极防控债务风险

6. 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全面清理、摸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采取依法合规的方式注入国有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扩大企业融资能力。政府主动依托国有企业承接公益性项目和准公益性项目,对国有企业实施的投资项目,探索建立与公共服务质效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新机制和参与重大公共项目建设综合绩效评价机制。

7.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识别、控制、化解等全过程管控机制。由出资人组建法务团队,全面排查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安全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廉洁风险等风险点,建立健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管,健全财务风险监测与评价体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切实保护各方权益。推动企业实施市场化债转股,优化债务结构,加强全县统筹管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四)健全国资监管机制

8. 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完善出资人监管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加强出资人监督、监事会监督、纪检巡察、审计监督及社会监督协同,增强监督合力。严格执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工作体系。逐步推进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 改革授权经营体制。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一企一策”分类实施授权放权,理顺权责关系,动态调整授权内容和范围,依法落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职权,指导企业完善组织架构、运营模式、经营机制。

10. 优化职能履行方式。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同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和股东代表作用,注重通过公司治理结构体现出资人意志,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建立健全问题核查、线索移交和整改落实机制,对企业重大事项、重大风险和违法违纪行为实行“一事一报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重大风险事件发生。

(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1.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和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决策前置机制。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职权,建立董事长、总经理行权履责清单,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

12. 优化企业管控体系。推动企业建立以资本为纽带、以发展战略为牵引的公司管控体系。强化公司战略投资、财务管理、资源配置、风险管理等职能,理顺公司决策管理层和各类经营单元的权责关系,构建分类分级、授权受控的管理机制。健全监督体系,落实审计直管、财务统管,强化纵向监督和专业监督。

(六)强化政策支持

13. 破解发展政策性障碍。梳理用活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财政、金融、土地、房产、税收、人才、科技等方面政策。支持国企参与承接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和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非竞争性项目;优化整合资源配置,依法依规注入优质资源,实现资源向资产、资产向资本的有效转变;剥离企业不良资产,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使企业轻装上阵。

14. 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对企业现有人才的培养,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和职业经理人的引进力度,建立良性的人才进出机制,通过事业留人、待遇留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人才队伍。打破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界限,打通干部晋升通道,把国有企业当作锻炼干部、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

15. 建立科学的薪酬激励机制。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建立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符合县情实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形成能上能下、多劳多得、良性竞争的良好氛围,促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加强党的领导

16. 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发展。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把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组织讨论研究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绩效考核、薪酬分配及选拔任用挂钩。

17.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选好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

18.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和企业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企业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总体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指导推进全县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国有企业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精心组织、统筹推进,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有利环境,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各国有企业工作的督促检查,强化考核评价,形成严考核、硬约束、重激励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推进快、效果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影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要严肃问责。

(三)加强舆论宣传。积极主动宣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就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及时总结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妥善做好涉及国有企业的舆情监测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不良舆情炒作,让各方面更好地了解国企、理解国企、支持国企,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环政办发43号关于印发环县县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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