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xb-2019-00008 | 发布机构: | 提案委 |
生效日期: | 2019-06-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第26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选登 |
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的提案
在各级扶贫惠农政策引导支持下,我县2018年共建办农民专业合作社468个,全县各类专业合作社累计达到1373个,为广大群众脱贫奔小康发挥了重要作用。据调查,各类合作社尽管数量众多,财政资金及扶贫贷款投入较大,但由于管理运营不到位等诸多因素,管理运营及效益和带贫作用发挥基本处于三个三分之一,即三分之一的合作社运转及作用发挥较好,三分之一的合作社正在建设之中,三分之一的合作社运转艰难,“空壳”问题明显。究其原因:1.大部分合作社乡村监管不到位,合作社管理技术人员缺乏,运营管理不规范,“合作”作用未发挥;2.部分合作社账务混乱,收支没有记录;3.部分合作社种养计划收益账算不清,缺乏可持续发展计划,计划收入难保带贫分红资金需求;4.个别合作社心思用在套取政府资金,投入生产发展较少等等。
为此,建议:
1.县农业农村局、经管局制定监管细则,加强政府监管,确保政府投入发挥效益;2.加大合作社管理及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3.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监管。配备有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来担任财务管理人员,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加以制约和监督;4.探索推广合作社实践成功的“合作”及“带贫”机制,力争合作社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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