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jju-2020-00017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生效日期: | 2019-12-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建议提案办理 |
关于政协环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意见
李波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经我局督促房管局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基本办理到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严格监督管理。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县房管局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物业管理执法检查,现场查阅收支账务、各项收费、代收费票据、人员工资表、电梯维保、院内绿化、消防安全三项费用开支及相关合同,以及工作日志、工作制度、工作簿册,全面了解物业企业运行情况,发现物业服务中存在的漏洞,督促企业加强诚信建设,整改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住建局、房管局、规划局等单位联合协助,通过走访调研、座谈协商、执法监察等多种方式,解决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突出问题,确保住户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先后开展行政执法3次,清查商住小区30个,物业企业12家,调查处理投诉30次,基本达到摸清底子,掌握情况的目的,对物业企业起到鞭策、告诫、警示作用,物业企业执行物业规章制度、解决住户投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大幅提高,物业秩序逐渐好转。
二是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县房管局通过提供政策咨询、上门指导等方式,支持各小区选出水平较高、对物业管理有一定认知的住户组成业主委员会,积极主动参与物业管理。目前,凡是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基本都按时召开了首次业主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能够行使相应权力,维护业主利益。
三是严格物业服务企业准入制度。县房管局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资质分级管理机制,把资质作为物业服务准入门槛,监督各小区根据小区不同情况和实际需要,分别由建设单位和业主、业主委员会按照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和后期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报房管局和社区居委会备案。房管局和社区居委会对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指导。
四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考核。县房管局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实行物业服务企业动态化监督管理。每年组织一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综合评比活动,发放群众满意率调查表,征求业主意见,对服务质量差、反映问题多、业主满意度低的物业服务企业,挂上黑名单,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实行市场准入限制,真正实现物业服务企业的“优胜劣汰”。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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