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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jj-2025-0000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3-0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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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草原消防队伍建设 实施方案

时间:2025-03-03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森防办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办发〔2024〕17号)和省防指《关于加强全省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行动方案》(甘森指发〔2025〕1号)文件要求,县森防办结合我县救援力量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照省市相关要求,草原火灾高风险域的县级草原消防队伍配备率应达到100%,要建成“源头防得好、小火打得快、大火能攻坚、作风本领强、安全有保障”的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体系。

、队伍建设

(一)县级草原消防队伍建设。县森防指办公室牵头,在原环县消防救援大队加挂“环县草原消防大队”牌子,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组建工作,确保2025年3月底前完成队伍组建挂牌工作

(二)林草系统队伍建设。自然资源部门(林草管理部门)负责重点国有林草经营单位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组建工作,负责本县自然保护区、县属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组建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可与林场所在地乡镇(村)联建队伍,形成消防救援工作合力。

(三)乡镇村社队伍建设。各乡镇、村组要认真落实组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社会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以及民兵、预备役人员、网格员、护林员、草管员、村社(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等作用,统配社会力量,组建基层半专业(兼职)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使其成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2025年底前全部建成。

(四)队伍建设规模。根据《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标准》合理确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规模。结合建队单位所在地区有林地、灌木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面积之和(以下简称YGW)和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建队规模分为以下四类:一类:YGW在100万亩以下,或森林火灾一般风险区,组建20人以上的队伍;二类:YGW在100万—200万亩,或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组建30人以上的队伍;三类:YGW在200万亩以上,或森林火灾高危区,组建40人以上的队伍;四类: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应根据需要建立20人以上的队伍。如国家发布最新行业标准,按照最新行业标准组建或调整。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拟按照二类标准组件县级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一支,各乡镇和林草经营单位、森林公园根据自身实际组建队伍并报县森防指统一协调。

三、队伍管理

)完善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我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战需要的队伍管理模式,加强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值班执勤、内部管理、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狠抓作风建设。把队伍的作风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加强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建设。教育队伍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面对烈火考验主动担当、敢打必胜,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三)强化安全建设。始终将安全要求贯穿队伍建设管理和火灾扑救全过程。加强扑火安全专项训练和安全避险、火场自救等技能训练,定期开展安全避险专项实战演练。强化火场管理,严格落实专业指挥和“三先四不打”“十个必须”“十个严禁”等要求,因情就势科学组织灭火行动。

(四)积极参与预防。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深度参与火灾预防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掌握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本情况,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携装巡护,及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积极担负辖区内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任务。组建部门要指导督促队伍提升火灾预防管控能力,采取依托专业院校、聘请专业师资力量等形式开展隐患排查、宣传教育、防灭火理论等火灾预防业务培训。

(五)严格值班备勤。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熟悉工作职责、精通处置流程、保持信息畅通。要安排值班分队担负应急备勤任务,确保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紧急出动。非高火险期可执行轮值制,执勤备战人员不得少于总数的50%。

四、队伍训练

(一)编制训练大纲。每年度初(3月底前)县森防办会同县林草局、县消防大队组织编制并下发执行《全县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年度训练大纲》。训练大纲将突出专业化特点,明确目标要求、训练内容、组训方式和考核标准。各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依据训练大纲,结合队伍实际制定《年度训练方案》,突出针对性、科学性,以此提高灭火能力。

(二)注重训练实效。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采取自组自训、集中训练、比武竞赛以及参加政府部门组织调训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队员进行业务培训、体能训练、实操训练。重点突出灭火组织指挥、预案实施程序、灭火力量编组、装备实操、灭火安全及紧急避险等内容。

(三)突出以水灭火。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加大以水灭火的训练力度,熟练掌握以水灭火方法,常态化开展“单泵、多泵串联灭火,森林消防水车直接灭火,水泵+森林消防水车灭火”等多种作战模式的实战训练,熟练掌握以水灭火装备操作技能。

(四)强化考核考评。县森防指将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训练情况纳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对考核优秀的队伍和队员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队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对连续2年不合格的队伍由县森防指办公室进行约谈。

五、队伍指挥

(一)队伍调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由本级森防指挥机构统一调动;需跨本行政区域调动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时,由上一级森防指挥机构统一调度;调出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调入地森防指挥机构负责做好对接及相关保障工作。

(二)火灾扑救。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快速处置先期火情,确保人员和重要目标安全。县级队伍打火翼、灭烟点,乡镇级队伍灭初火、清火场。各类队伍紧密协作,处置时做到“响应快、研判准、保重点、重安全”,争取实现“有火不成灾、灭火无伤亡”。

(三)灭火指挥。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按照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协同联动、专业指挥,生命至上、安全指挥,因险设防、提级指挥的原则实施。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必须始终把保证灭火人员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灭火行动的全过程,时刻警惕火情变化,落实安全措施,因情就势科学行动,确保全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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