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jj-2023-0000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公布环县2023年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为健全抗旱防汛责任体系,加强抗旱防汛责任制管理,落实抗旱防汛责任,督促各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履行责任,全面做好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加强防汛抗旱责任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在县级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村级领导包户、党员干部包群众”的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制,现将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乡镇督促山洪灾害防御包抓责任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全面逐级落实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责任,确保安全度汛。各责任人员年内若有变动,按工作分工自行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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