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jj-2023-000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5-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环县销售分公司合道加油站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案
2022年3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环县销售分公司合道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没有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我局于2022年4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依法对其作出罚款肆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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