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jj-2021-000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5-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 |
合水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文武“10·28”客运车辆翻坠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案
2020年10月28日11时18分许,合水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樊飞飞驾驶甘M31989号大型普通客车在环县环城镇至漫源村道C011线0km+450m处,车辆驶出路面坠入农宅院内,造成13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该起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合水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文武在本起事故中你未依法履行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合水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法人文武作出壹万叁仟玖佰壹拾陆元肆角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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