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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4 00:00:00 【字体:

“五·一”将至,汛期临近,我县重大项目、能源开发、非煤矿山工程建设相继开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校园安全压力不断增大同时,汛期强降水、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也将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安全,现就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靠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主要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周密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确定重点工作环节带队督查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负责制,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安全事故,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针对我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查处一条隐患,完善一套措施,建立一套制度,防范同类问题的总要求,集中在道路交通、旅游、庆典和娱乐活动等行业(领域)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要抓好道路交通领域安全。要建立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气象部门参与的一路多方管理和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持续发力,加大“三反一查”工作力度,加强路面安全监管,严查驾驶员无证、酒后、超速驾驶和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货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的检修和巡查,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安排专人值守。

要抓好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防范各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要及时分析、预测、发布人员流量的动态信息,密切关注旅游高峰期的人流、车流情况,及时做好引导和分流工作。质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及时进行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茶室等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搞好自查,加强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影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重点抓好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出租房的火灾隐患整治,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要抓好庆典和娱乐活动安全。“五·一”期间,要认真督促演出、庆典活动的举办单位制定好确保活动安全的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有关人员责任,并将安全活动方案报关部门备案。在群众聚集性活动中,要安排一定的人员或警力维护现场秩序,确保安全出口的畅通对舞厅、临时看台及承重的重点建筑部位采取加固措施,严防人群挤踏、火灾、建筑物坍塌等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四要抓好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要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确保安全施工。

要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作业规程,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相关部门要对矿山企业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矿山管理。要以防范硫化氢、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加大对危化从业单位的检查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销售、运输行为。

要抓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在建设项目、道路交通、校园、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等领域开展督查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重点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情况“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应急管理和应急值守情况,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进行督查。在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及时向所督查乡(镇)、部门、企业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落实整改责任。

、加强值守,确保“五·一”期间信息畅通

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严格落实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控制、及时救援,切实减少损失。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问责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乡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五·一”期间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花名及联系方式于429日前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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