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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yjrj-2022-0001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7-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7-19 【字体:

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关于退伍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转业安置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复员军人、离退休军人、自谋职业的复员军人的服务管理;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和退伍军人的荣誉和奖励,管理和维护军队墓地、纪念活动等;依法承担与保护英雄、烈士有关的工作;审核列入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馆名单;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爱军、崇尚士兵、尊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二、机构设置

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隶属于环县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室、就业安置股、优待抚恤股、褒扬纪念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部门。共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8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2871.1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30.71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569.13万元,减少59.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871.1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减少3569.13万元,减少59.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支出预算中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4.6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4.2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0.4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74.4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6.14万元,增加1.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及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6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109.82万元,减少71.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2021年比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2022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与上年度无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本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0.43万元。

)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财政支出1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6个,涉及财政支出1666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退役军人事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供销社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退役军人事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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