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fj-2022-00022 | 发布机构: | 环县司法局 |
生效日期: | 2022-05-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司发〔2022〕40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环县司法局 印发《关于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环县司法局
2022年5月30日
关于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务环境、执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环发〔2022〕5号)和开展全县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重点任务要求,深入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现就全县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法治素养建设,实现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能力明显增强、行政相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会前学法、各类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强行政执法知识培训。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系列活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依法合理设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管辖、立案、听证、执行等程序制度,更新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开展执法岗位练兵活动。各行政执法单位围绕执法活动全过程,紧扣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文书制作、案卷管理等重点,组织开展执法现场模拟训练和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等岗位技能比武练兵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夯实规范执法基础。坚持学用结合,以实战促实效,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战演练,锻炼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严格落实持证上岗。
5.推动资格管理规范化。按照“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完成全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清理工作。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规范化常态化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考试和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6.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必须持有执法证件,主动出示,亮明身份,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推动服装标志统一化。按照全国统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样式,更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和标志,树立和展示文明执法新形象。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实行职责公示,严格限时办结。
8.全面梳理政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依据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政务事项目录,规范编制办事服务指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窗口需将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置于醒目位置,方便群众知晓。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限时办结。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梳理明确“规定时限”和“承诺时限”,优化办事流程,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对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要一次性告知,对提交材料需要当场补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场指导帮助补正。对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
10.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配套制度,确保“三项制度”推行规范化、法治化。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1.提升基层落实质量。结合乡镇赋权工作,推动“三项制度”向乡镇延伸,加大考核督导力度,指导推动乡镇执法队伍落实落细“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打通“三项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2.加强示范带动引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总结提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经验,培育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提升“三项制度”落实质量。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
13.加大柔性执法推行力度。将推行柔性执法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法治督察计划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柔性执法典型案例和经验的挖掘推广,引导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全面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探索创新非强制、人性化执法方式,不断扩大柔性执法的辐射范围。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4.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省上已公布的从轻、减轻、免予处罚“两轻一免”清单,逐情形依法规范运用。将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和适用“两轻一免”情形的执法决定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加强对行政柔性执法工作的监督,用制度约束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强化条线指导力度,自上而下推动清单制度落实见效。坚持免罚不免责,通过运用建议、指导、告诫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
15.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对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力度,进一步理顺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6.深化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稳步推进乡镇赋权工作。编制执法文书参考文本,督促相关部门指导、支持乡镇优化承接事项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行政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防止出现执法真空地带。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七)推进行政执法活动精准监管。
17.加快推进数字赋能。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全面推广应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精准实施重点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广应用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其他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完成行政执法案件年度报告。常态化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年底前各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布一批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与应诉纠错案件季通报制度,组织开展被纠错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加大被纠错案件跟踪督办力度。围绕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问题,持续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县司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作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坚持整体推进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分级负责和条线督导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县司法局报送。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开展规范性行政执法行为和“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全面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要强化跟踪问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行政执法能力持续提升。要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推动工作落实。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做好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考核评价等工作,对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单位要下发督办通知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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