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fj-2021-0002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7-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环县司法局 关于成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环司发〔2021〕50号
环县司法局
关于成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司法行政业务统计工作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水平,经司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刘 克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胡宝富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彦宏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王正春 小南沟司法所所长
马志强 演武司法所所长
刘广宏 合道司法所所长
牛占军 曲子司法所所长
王永州 木钵司法所所长
程轶平 八珠司法所所长
韩韬明 樊家川司法所所长
范永谭 洪德司法所所长
王世英 耿湾司法所所长
李国强 秦团庄司法所所长
拓学璞 山城司法所所长
邓良栋 甜水司法所所长
张宝君 南湫司法所所长
李世涛 罗山川司法所所长
曹 芸 虎洞司法所所长
邓世旺 小南沟司法所所长
蔺金岐 车道司法所所长
徐向坤 毛井司法所所长
尚甲钰 芦家湾司法所所长
张向辉 环城司法所所长
许慧赟 党务专干
丑小春 办公室工作人员
赵金桥 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由胡宝富同志具体分管,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统计等工作,局办公室确定专人承办具体业务,各业务股室确定专人分别承担司法行政相应业务数据统计工作,各基层司法所确定专人负责统计业务对接承办。
二、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工作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统计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对其负责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司法行政相关业务统计数据要按行业要求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二)严格执行统计调查管理制度。根据《统计法》规定,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和管理服务对象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须依法向本级政府统计机构申请审批,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统计调查。
(三)加强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本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同志替补,不另行文。各司法所及时上报统计专干到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环县司法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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