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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fj-2021-00005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效日期: 2021-03-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环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3-27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日常监管,明确了分管领导负责制,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发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核,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网发布,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3、强化培训工作。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4、强化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及时在“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和机构设置信息;在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发布《环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持续更新相关信息。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发布的形式,多采取图文解说、视频等多样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及时、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0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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