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德司法所开展11月份社区矫正对象 集中教育学习会暨公益劳动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2024年11月29日,洪德司法所开展11月份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暨公益劳动活动。
学习会上,司法所长范永谭同志总结了社区矫正工作目前存在的短板,同时就社区矫正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一是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强自我约束,提高自律意识,非特殊情况非请假不得擅自离开辖区;二是全体社矫对象要按时报道签到;三是全体社矫对象不得进行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省戒毒二所下沉干警薛宏凌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法律条文再次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加深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的认识和理解,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珍惜社矫机会,对自己负责,严格遵循司法所的矫正监管。
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司法所组织所有在矫人员进行了集中点检及公益活动,让矫正对象亲身参与镇政府周边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增强了矫正对象保护环境、团结互助、勇于奉献的思想意识,引导他们从思想和行为上不断改造、充实、完善自我,服务社会。
下一步,洪德司法所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用心用情用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着力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社区矫正 对象 教育 工作 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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