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推进律师调解引入诉讼服务环县座谈会
3月12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志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马成祯一行13人赴环县对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律师调解引入诉讼服务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实地参观了县司法局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甘肃环江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随后在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环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虎陪同。
座谈会上,李虎对县司法局驻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的平台搭建、运行模式、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近期即将开展的工作做了介绍。他指出,调解工作室工作开展一年来,调解化解了486件纠纷,基本达到了法院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但还存在调解室管理不够规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数量偏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不力等问题。在今后要着力促进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建立法院信息联络员、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库、审务工作站、诉讼服务点,建立健全案件分流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的投入,力争年内实现诉讼案件下降的目标。
会上,甘肃环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廷锋就环江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做了介绍。他说,律师调解工作室运行半年来,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并收取适当费用,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2件,律师调解员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具备跨专业的复合能力,在调解中具有很大优势。但由于纠纷来源、调解经费、司法确认等没有规范性的文件指导,阻碍了律师调解工作的开展。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马成祯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如何开展提供了初步的方案。他表示,要经与市中级法院和市司法局初步商议,在市律协成立律师调解中心,人数较多条件具备的律师事务所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受理调解人民法院委托、司法行政指派、当事人申请的矛盾纠纷,律师发挥专业特长和没有诉讼时限的优点,灵活调解各类纠纷,达成的协议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调解经费可以采取律所按件收费、法律援助、政府购买、公益指派等多种形式解决。
刘宏伟代表市中院对环县法院、县司法局、律所、调解组织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开展情况给予肯定。他指出,近年来,诉讼案件多,法院审判员人数少,存在客观困难。环县积极探索,部署早、行动快,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人民调解有法律法规和成熟的经验,律师调解引入诉讼服务积极进行了探索。在三个方面达成了共识:一是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引入诉讼服务的重要性成为大家的共识;二是对发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在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困难有了共同的认识,主要集中在机构设置、配套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这些建议和意见有利于我们在制定措施中充分考虑和吸纳;三是各方面建议出台一个指导性意见,市中院将继续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协在其他县区开展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指导司法确认、律师调解参与诉讼服务工作,深入推进创新发展“枫桥经验”重点工作。
刘志杰首先感谢市、县两级法院对全市司法行政和律师工作的全力配合。他指出,县法院与县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工作上配合默契,在县法院设立的调解室工作,成效初显,为全市树立了榜样。他要求,县司法局在法院设立的调解工作室工作要进一步规范,要在司法确认等工作上积极研究、思考,做好引导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工作,及时兑现个案补贴;对马成祯副会长汇报的律师调解工作试点方案中提出的在市律协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和条件具备的律所成立调解工作室,要结合正在进行全市律师工作考核,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探讨,积极探索新时代律师调解新模式、增强律师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责任感,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联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对律师调解案件进行司法确认,促进律师调解参与诉讼服务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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