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10月30日,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县司法局四楼会议室召开。
会上,书面传达了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各司法所汇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县司法局纪检组长张渊对司法行政系统有关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慢作为进行了通报约谈,并作了关于《认清形势、强化政治站位、严格党的纪律和规矩,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报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组长、局长刘建瑞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各司法所长,机关各股(室)、处(所)全体干部职工,银汉、煜立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一项全民工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定“四个意识”,齐心聚力、攻坚克难,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各司法所和机关各股室都要细化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有声势、有措施、有实效、有台帐,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切实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一要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和核查。按照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每人一张摸底表、一份谈话记录、一份承诺书、一张签字照片的“四个一”要求加强线索摸排,对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近三年来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回头看,逐案梳理核查,重点核查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14类对象方面矛盾纠纷,以及社区服刑人员中脱管漏管虚管人员和下落不明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于摸排和核查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上报。二要进一步抓好专项斗争的组织建设工作。在全局内部开展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的排查工作,重点排查社区矫正管理人员、人民调解队伍中是否存在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排查和收集在矛盾纠纷调处上、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排查收集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上的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行为;排查收集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中不作为或者慢作为等。三要进一步强化重点治乱和整顿规范工作。把重点工作领域的“治乱”工作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来抓,重点治理工作短板。整治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松散、人民调解工作不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不严格的问题。四要进一步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法律九进”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五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代理涉黑涉恶辩护案件机制。成立环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建立黑恶势力案件代理、接案审查、报告备案和律师事务所黑恶势力案件讨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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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切实为推进专项斗争提供组织保障,县司法局党组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或慢作为,造成严重甚至是恶劣影响,都是要追查责任、严肃问责的,也绝不会姑息迁就;同时,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会议纪律、请销假纪律等等,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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