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1、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公证经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
2、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内容还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当事人保管遗嘱、文件和其贵重物品清点、封存遗产调解公证事项纠纷应邀参与当事人之间谈判和其经济活动进行回访监督提出公证建议担任法律顾问代办与公证有关法律手续等。
3、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商品抽样检测、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维护正常经济秩序。
徐永宁
广场路1号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 0934-442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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