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jj-2021-00019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04-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发〔2021〕24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创新型环县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环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及甘肃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创新型庆阳建设的意见》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创新型环县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四个面向”战略方向,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完善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对建设幸福美好新环县的支撑作用。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主导产业和关键技术环节取得重大突破,科技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科技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居全市前列。
——到2022、2025年,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50%、55%。
——到2022、2025年,全县R&D(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分别达到0.5%、1.2%。投入总量分别达到5850万元、18000万元,县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达到1.2%、1.5%。
——到2022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亿元以上。2025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5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全社会科技创新意识
坚持把《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列入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县党校对全县各级各类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培训计划之中,从干部层面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创新科学普及理念和模式,向公众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加强科普基地建设,鼓励各类创新主体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或者展览场所,提供更多的科普场所和载体。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学普及活动,提高青少年创新意识和科学素养。组建科普“轻骑兵”,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田间地头普及科学知识,力争“十四五”末全县全民科学素质提高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加强企业技术创新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坚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发展理念,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领军创新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建立全县“优良种子企业”和“种苗企业”储备库,选择一批创新意识强、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进行助力加速。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重大科技专项支持,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引导加大技术攻关力度,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到2025年,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户以上。
2.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按照“科技人才—知识产权—政产学研用—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龙头企业”的企业科技创新路线图,培养一支充满活力的“民营科技企业—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上市后备企业”的科技企业梯队,挖掘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组建一批“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电商平台”“产、供、销”一体的产业战略联盟,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努力打造(环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企业研发机构培育。鼓励引导全县各类事业单位、企业成立研发机构,实施“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工程、传统工艺技术改造工程、共性技术难题突破及配套技术升级工程,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科技型企业升级版。重点扶持有发展前景的特色优势产业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开展基础研究。到2025年末,培育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2个以上。
(三)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1.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开发。打好种业翻身仗,高质量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为农业科技原始创新与现代种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突出草、羊、粮产业主导地位,围绕产业发展升级技术需求,支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争取和实施一批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开展新品种选育和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小杂粮、肉羊、奶羊、山羊、优质牧草等原种(群)创新、保种、扩繁技术攻关。通过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一批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破解一批制约农业现代化的重大难题,为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到2025年末,全县引进、培育农业动植物新品种10个以上,培育省级知名品牌3个以上,推广新技术20项以上。
2.加强农业集成技术示范。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技术支持,鼓励各乡镇围绕主导产业建设各具特色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强基地与科研、推广、教育机构的联合协作,试验在基地内实施,成果在基地内展示,培训在基地内进行,实现科技与生产、集成与示范、教育与推广紧密结合,着力解决全产业链的技术难题。到2025年末,全县培育高标准农业科技示范户2000户,创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个,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园1个。
3.加快创新型乡镇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模式创新为主线,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统筹科技资源,优化乡镇科技环境,营造科学发展氛围,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不断提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民俗文化产业、种养专业大户等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引领乡镇经济增长从资源优势向创新推动转变,提高土地收益,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县域经济绿色生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末,全县创新型乡镇达到6个以上。
(四)加强民生科技创新
围绕乡村振兴、医疗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治理等重大需求,加快关键性技术突破和应用示范,以发展医疗健康普惠技术为重点,开展重大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临床综合诊断和治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以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为重点,大力发展和应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防灾减灾型、低碳发展型、生态适应型、公共安全型产业技术研究和推广;以发展公共安全高效技术为重点,加强公共安全科技领域的技术攻关;以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继续实施“一乡一项目一产业”科技惠民示范工程,建立一批民生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推广普及一批实用技术成果,培育发展一批农村科技新兴产业。到2025年来,每个村至少有1名产业指导员和2户科技示范户,每个组有1名科技明白人,每个乡镇有1个标准型科技示范村,县域内成型产业都有科技特派员。
(五)强化科技创新服务
1.建立科技服务创新中心。将科技基础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县科技服务创新中心,充分发挥其“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功能,逐步健全完善全县网上技术市场体系,规范网上技术交易,促进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逐步搭建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平台,落实财税、投资、金融、贸易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氛围。
2.建立“双创”服务平台。采取“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专业孵化”的模式,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充分调动全县创业人员的积极性。依托环县“双创大厦”基地优势,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各类创业场所,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众创空间,培育一批能集中面向科技类和创意设计类及相关产业的创客、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企业。培养一批以成功企业家、高校专家、从事过企业孵化工作的专业人员为代表的创业导师团队。到2025年末,全县拥有省级创业导师8人以上,省级众创空间2个以上。
3.科技金融平台建设。有效整合科技与金融资源,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推动作用,银行、保险、创投、担保等金融主体与企业参与,形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资融资机制。采取“政府+银行+企业”的形式,建立科技融资平台。通过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商标、土地产权质押为企业进行融资,帮助企业发展壮大。财政、金融、工信、科技等部门要通过一定形式帮助企业贴息,降低企业负担。
4.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大力组建“苗圃—孵化—加速器”一体化的科技孵化器,针对不同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对未成立企业的创业团队开展选苗、育苗和移苗入孵工作;对于孵化器内企业要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专业孵化服务;对于具有成长性的企业要“扶上马、送一程”,鼓励其进入加速器快速成长。实现从团队孵化到企业孵化再到产业孵化的一体化服务,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增量提质”工程,着力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创新主体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科研及科技型服务机构为支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围绕石油煤炭风电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挖掘申报专利,以产业整体创新发展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产学研合作,激发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创新动力,促进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全县专利申请量和授权发明专利量年均增长20%以上的发展目标。加强知识产权转化应用能力,深入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十四五”末,全县培育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加强专利权质押融资管理,破解专利权质押融资难题。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联动执法队伍,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商、民生等重点领域执法,优化提升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七)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推进科技人才聚集发展机制。依托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围绕重大科技专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聘请专业人才担任环县科技顾问,建立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基地、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面向我县建设众创空间,积极申报设立院士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力求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带来一批创新团队,突破一批重大技术,催生一批高新产业,培育多个经济增长点。
2.加强科技创新人才梯队培养。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改进科技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机制,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梯队建设。建立环县科技专家库,分行业、分产业、分专业评选首席科技专家,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培养梯队式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完善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政策,分类推进科技人才评价考核机制,努力在全县形成产学研用结合的科技创新协同育人模式,为推动创新型环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3.打造科技特派员升级版。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科技特派员“升级版”。进一步拓宽科技特派员选派渠道,加大“三区”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引导全县各级科研推广单位科技人员,深入农村、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创业指导。鼓励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与中小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合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搭建一批研发平台,基本形成以科技特派员为先导,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依托,企业为载体的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和基层的长效机制,提升农业科技特派员助农、惠农能力,推动农业科技创业创新。
(八)加强科技创新合作
1.建立会商联席制度。分级分层次建立科技工作会商联席制度,对涉及我县科技创新重大事项,县政府与市科技局及时进行会商研判,充分借助市级科技政策、资金、智力资源,在我县石油煤炭风电、战略性新兴产业、草畜等优势特色产业关键领域,组织实施一批中央、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示范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引进一批市级高科技人才,研发一批优秀成果,建设一批高端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推进我县科技创新能力跃升,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建立县级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全县科技创新重大问题,指导创新型环县建设工作,推动县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2.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着力提升全县科技研发水平,吸引尖端人才入驻环县,聘请专业人才担任环县科技顾问,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站,培育园区,科研院校协同创新联盟,推广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彼此建立稳定可靠的长期合作关系,破解关键技术难题,加强指导企业研发新产品,引进新工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实施科技创业者行动,盘活科技要素,汇聚创业力量,增强创业动力,塑造创业品牌,以创新促创业,以创业带发展,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推动创业主体从“小众”向“大众”转变,推动创新创业从供给思维向需求导向转型。
3.加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合作。立足产业结构调整、传统产业升级和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重点围绕石油煤炭风电、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草畜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行业领域,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状,广泛征集筛选一批关键性技术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包装和推介活动,进一步加强与省市内外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争取合作启动实施一批国家和省市级科技重大项目,支撑产业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确立科技创新的核心地位。全县上下要从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充分认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型环县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推动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二)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科技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科技厅及市委、市政府和市科技局有关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推动科技管理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实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两轮驱动”。重点抓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科技公示制度、“三评”改革、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政策的落实。深化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细化全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流程,构建公开统一的县级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建立科技人才专家库,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和责任倒查机制。深化科研单位、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改革,规范“三评”工作的时间、周期和方式等,形成合理的评价机制,制定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环境。
(三)加强科技管理职能。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科技部门主导作用,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创新绩效考核办法,把领导重视、财政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利产出水平、科技部门能力建设和职能发挥等反映科技进步的主要指标纳入到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评范围,逐项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加大科技创新指标在年度业绩考核中的权重,确保创新型环县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四)加大科技创新经费财政投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甘肃省科技进步条例》及科技部关于科技进步县考核指标要求,县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占当年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县财政科技资金重点向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项目倾斜。
(五)健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在县级建立政府与企业对话机制,让各级各类企业参与到全县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制定中来。支持大中型科技企业建立健全高水平的研发机构,牵头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产品研发项目。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开展中小型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试点,发展壮大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立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支持联盟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承担重大项目,制定技术标准,构建产业创新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六)健全落实科技创新奖励激励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创新奖励激励措施,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示范园区的,县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评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七)强化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树立“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理念,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在全县上下形成共同推进创新型环县建设的工作合力。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县自然资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果业服务中心、县农机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创新型环县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共同推动创新型环县建设。
环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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