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jj-2022-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1-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说明
一、政策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科技创新作了新的部署,省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科技创新作了重要安排。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正式印发实施。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庆办发〔2022〕13号)。当前,我县同全省一样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迫切需要通过科技创新来抢抓机遇“窗口”、破解发展难题、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县域,依据国家、省、市最新科技创新政策,针对我县科技创新机制体制方面的藩篱,参考省市出台的政策依据,在多次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我们起草形成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引导性、激励性,主要内容包括培育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建立科技金融融合机制、完善科技管理和评价机制、提升创新主体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人才培育、强化组织保障等8个部分23条。
一是培育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通过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培育建设省(市)级创新平台、支持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提出奖补资金,推进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解决我县创新平台分化,资源分散,缺乏高水平的创新平台的问题。
二是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通过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激励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和加大“一院四所”及科研机构研发投入等方式,解决我县研发投入不足的问题,提高R&D增速。
三是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通过支持技术转移服务和认定登记机构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难的问题。
四是建立科技金融融合机制。通过引导金融机构提供差异化信贷服务、探索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促进科技与金融融合,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
五是完善科研管理和评价机制。通过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支持基础研究创新,完善科技评价制度等措施,解决科技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不足、科研人员科研经费报销难、科研院所及研究机构创新活力不足的问题。
六是提升创新主体创新能力。通过发挥在环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创新引领作用、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军民融合创新、激励争取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落实,形成全社会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七是加强科技人才培育。通过大力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激励国有企业科研人才的政策优化,探索实施“联合培养”人才机制、鼓励青年人才主持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完善国有企业科研人才激励机制,解决我县青年科技人才缺乏、高端人才引留难的问题。
八是强化组织保障。通过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强化科技创新考核评价、建立科研项目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的完善,为促使我县科技创新工作上新台阶奠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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