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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6-0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6-03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5个党政机构;内设公共事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5个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全乡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指导开展各项经济工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乡农业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及畜牧兽医、国土等职责;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乡财政资金的预算、决算以及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民政救助、退役军人、劳动保障、医疗保险、综合代理、市场监督管理所、供水服务等业务综合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负责综治维稳、治安治理、重点人员防控等业务;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乡级范围内执法业务活动;司法所主要负责全乡司法及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预算收入3516.8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3.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3516.8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支出预算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5.15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0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70.44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155.69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23.00万元。

7.农林水支出691.37万元。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0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96.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3.8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758.2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49.58万元,增加14.53%,增加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定额标准调整,本年度增列住房公积金开支。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55.6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17.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2023年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增减挂钩施工及奖补项目资金等。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6.5万元。

6.机关运行经费161.13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3万元,增加1.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福利费、办公费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万元,具体为: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00.01万元,主要为房屋、车辆、设备及办公家具、电脑、保险柜等。2023年度无购置固定资产计划。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具体情况见附表。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洪德镇政府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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