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d-2021-0003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负责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机构设置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隶属于环县人民政府,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人员情况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共有在职人员126人,其中:行政人员33人,事业人员92人,公益性岗位1人;与上年比行政人员增加0人,事业人员增加2人,变动原因为人员正常调整。
二、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35,099,281.41元,其中:
1.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044,646.95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707,673.85元,下降3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44,646.95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1,054,634.46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35,099,281.41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24,044,646.95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707,673.85元,下降3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0,461.03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300.80元。
3.卫生健康支出450,989.37元。
4.节能环保支出1,976,100.00元。
5.农林水支出6,975,200.00元。
6.住房保障支出832,595.7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44,646.95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6,069,446.95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9,843.05元,下降0.8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开支。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975,200.00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567,830.80元,下降6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随着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精准扶贫项目投入减少。
四、“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3.本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
4.会议费80,000.00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11.1%,下降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机构运行经费2,891,377.03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1,912.98元,下降4.05%,下降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937,359.40元。其中:办公用房3,628.46平方米,价值1,000,000.00元;业务用房1,500.00平方米,价值3,027,746.40元;其他用房340.00平方米,价值388,578.00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288000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单位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本单位按照财政要求,将相关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7,975,2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7,975,200.00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备注:以上标红色的名词解释要根据支出预算标红色的功能科目进行修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构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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