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d-2022-000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1-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关于2022年春节临时年货市场设置的通告
2022年春节将至,为繁荣年货市场,规范市容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经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议研究决定,对环县兴隆路两侧路段适当开放作为对联、烧纸、灯笼年画、水果、干果等年货市场,所有年货市场全部进入我局设置的临时便民交易市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2022年1月20(农历腊月18)至1月31(农历腊月29)。
二、设置类型
1、对联、烧纸、灯笼年画市场:
(1)金鹰小区门口左侧路沿石上至红星楼底路沿石上。
(2)金鹰小区门口右侧路沿石至加油站路段。
(3)圣意家园楼底右侧至金轩超市门口路沿石段。
2、水果、干果等年货市场:
(1)金环超市门口左侧路沿石至天禾水果干果店门前路沿石段。
(2)卫健局左侧路沿石上至新大洲电动车店铺门前路沿石段。
(3)卫健局右侧路沿石上至公路段老家属楼门前段。
3、黄酒、肉类等特产:
康居路全段。
三、经营要求
1、所有在临时便民交易市场摆放年货的商贩必须提前一周在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中队岗亭(地址:原中医院门前)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擅自摆放年货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取缔。
经营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行程码、身份证。
2、所有年货全部进入便民市场,街道不再设年货市场。
3、老街道两侧人行道及车行道禁止设置任何摊位。
4、各经营户必须服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摊点周边环境卫生,不得随意改变市场设置地点,擅自设置摊点,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扰民,不得损毁公共设施,不得抢占地盘、欺行霸市。如有违反,将由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取缔并重罚。
5、临时年货交易市场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危险物品及带有不健康、赌博、欺骗色彩的商品进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望广大居民及商户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春节期间城市管理正常秩序。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所有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提供自身健康证明的同时注意查看购物人员行程码,健康码,有红码,黄码和绿码带星的及时上报反馈,对于有刻意隐瞒,迟报漏报及谎报相关信息的,将依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0934-4429202
特此通告
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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