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d-2021-0001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2-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救助 |
关于上报苏秀琴、赵文江、汪万里3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报告
县社救局:
根据本人申请、镇政府调查,现将我镇特困供养人员苏秀琴、赵文江、汪万里基本情况予以上报,请审查并批准纳入集中供养。
苏秀琴,女,汉族,系我镇赵洼村赵洼组群众,现年60周岁,无子女,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现因年老体弱,无人照料,本人申请入住我县综合福利院;赵文江,男,汉族,系我镇赵洼村赵洼组群众,现年60周岁,无子女,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现因年老体弱,无人照料,本人申请入住我县综合福利院;汪万里,男,汉族,系我镇李塬村南庄组群众,现年37周岁,未婚,无子女,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现因智力一级残疾,无人照料,本人申请入住我县综合福利院。经镇政府会议研究,苏秀琴、赵文江、汪万里符合农村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条件。
洪德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