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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d-2021-0001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救助

关于上报苏秀琴、赵文江、汪万里3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报告

时间:2021-02-02 【字体:

县社救局:

根据本人申请、镇政府调查,现将我镇特困供养人员苏秀琴、赵文江、汪万里基本情况予以上报,请审查并批准纳入集中供养。

苏秀琴,女,汉族,系我镇赵洼村赵洼组群众,现年60周岁,无子女,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现因年老体弱,无人照料,本人申请入住我县综合福利院;赵文江,男,汉族,系我镇赵洼村赵洼组群众,现年60周岁,无子女,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现因年老体弱,无人照料,本人申请入住我县综合福利院;汪万里,男,汉族,系我镇李塬村南庄组群众,现年37周岁,未婚,无子女,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现因智力一级残疾,无人照料,本人申请入住我县综合福利院。经镇政府会议研究,苏秀琴、赵文江、汪万里符合农村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条件。  

 

 

洪德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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