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jcz-2023-002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兜底暖民心、救助见实效”社会救助政策系列宣传—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
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最后一道防线,与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息息相关。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特别推出“兜底暖民心、救助见实效”社会救助政策系列宣传,主要介绍最新的社会救助条件和标准,为困难群众申请各类社会救助提供更多方便。今天专题介绍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政策。
一、申请条件
凡具有本县户籍,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剧增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支出型困难人口。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本县低保边缘人口认定标准,但低于本县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同期家庭总收入的80%;
(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下列规定。
1.银行存款、现金、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总额不超过“本县城乡低保标准(元/人月)×家庭人口(人)×36(月)”的计算数额。
2.居住用房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再无其它商品房、商铺、车库(位)、出租类不动产等。
3.无15万元以上(购车价)消费型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不包括已损坏废弃车辆和农机具)。
4.无经商登记信息。
支出型困难人口刚性支出包括:因病刚性支出、因学刚性支出、因残刚性支出、因灾害和意外事故刚性支出。
二、办理地点
樊家川镇人民政府
三、咨询电话
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0934-4422823
樊家川镇:0934-465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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