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家川镇
- 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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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樊家川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全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全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全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樊家川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权。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乡村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自然资源相关工作;负责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水利水保、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体广电旅游、卫生健康、统计等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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