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jcz-2021-00065 | 发布机构: | 樊家川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08-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樊政发〔2021〕122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樊家川镇集中消毒灭源和重大动物疫病扑灭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积极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在夏季对全镇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全面、彻底集中消毒灭源和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行动.
一、目标意义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草羊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随着各村养殖规模扩大,县内动物调引频繁,为了有效净化养殖环境,降低疫病发生风险,提升养殖效益,实施“全社会动员,全民动手”,采取集中行动、统一时间的方式,集中开展消毒灭源和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工作,杜绝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保障我镇羊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1年6月4日-6月30日
三、工作任务
(一)环境清理。各村委会要督促各养殖场户,立刻清除畜禽圈舍粪便污物,打扫干净养殖环境,做好全面消毒灭源工作。
(二)全面消毒。
1.消毒要求。各村要统一安排部署,从即日起,以组为单位,由产业指导员指导养殖户,全面消毒。
2.消毒范围。重点对养殖场(户)的圈舍、饲喂工具、运送动物车辆、以及畜禽活动场所等开展清洗消毒,彻底杀灭、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及时消除隐患,消毒次数一周两次。连续消毒一个月。
3.消毒方法。二氯异氰脲酸钠可采用喷雾方法消毒,配置方法每1升水0.5~2g临用前现配。(啤酒盖满满一盖约等于5g)对圈舍、料槽、水槽、饮水器以及所有饲喂用具每周进行2次以上彻底消毒。消毒药品的选择及应用,以配发的药品为准,配比浓度严格按照该药品的使用方法配置使用。
4.责任分工。按照各村养殖户数,由各驻村工作队、包村领导、包村专干、村干部进行分片分户,责任到人,抓进度,保密度,并安排专人按时每天上报集中消毒灭源登记表至兽医站。
(三)严格落实月补免制度,强化责任担当
按照《樊政发[2021]118号》文件安排,结合本镇实际,将原计划樊家川村5天完成采血任务压缩到3天,即17-19日,慕家河村提前到20-23日,压到4天,24-25日两天原采血分组人员不变,利用这两天时间,由该村委会安排集中补免。于26日解散各组,分别进行各村补免工作。马骏滩村指导员在补免的同时完成各养殖户的消毒灭源指导示范工作。
1.补免对象。重点做好新补栏、新生畜禽疫苗补免工作。同时要对县上春防检查中发现的免疫密度低、免疫效价不达标的村组,强化补免。
2.补免要求。各村产业指导员要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要领规范对新补栏,产后母畜等符合免疫条件的漏免畜禽进行集中补免。
3.补免责任。各村要强化补免督查,定期跟踪,确保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达到规定的保护水平。
4.产业指导员责任。结合第五轮羊只布病检测采样的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当场指导养殖户,示范、清扫、消毒,安排一周两次,持续到月底结束,给每户留下足够的消毒药品使养殖户学会配药方法掌握消毒密度,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要认真查缺补漏,做到应免尽免,应消全消,不留空档,建立好消毒灭源、补免等各类动物防疫台账备查,若有不按规定完成采样、消杀、补免任务者,后果自负。如情节严重,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并流行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镇畜牧兽医站要做好产业指导员的技术指导和《动物防疫法》、《甘肃省重大动物防疫条例》《畜牧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应用,加强法治教育,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接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初步诊断,将初定结果在2小时内上报县动物疾控中心。
(四)排查报告
1.排查范围。重点对出现的无症状死亡、久治不愈、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症状、频繁调引羊畜区域的养殖场户进行排查。
2.排查方法及要求。在消毒工作开展前,逐场逐户全面进行排查,每天向镇畜牧兽医站上报排查进展,落实日报告制度。同时要重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可疑疫情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
(五)督查落实。为确保消毒灭源和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行动的效果,全镇计划每个包村干部对本村集中消毒灭源和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补免工作进行督导,保障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对督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高度重视,当前,我县养殖群体较大,加之夏季高温高湿,动物调引频繁,极易导致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开展集中消毒灭源和重大动物疫病补针补免行动,不仅直接关系到巩固脱贫成果,还关系到全镇羊产业的稳定,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消毒灭源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针补免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疫情上报。各村产业指导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可疑疫情线索,要第一时间上报乡镇畜牧兽医站,由乡镇兽医站进行初步核实。严禁越级上报、瞒报和漏报。因瞒报、漏报、上报不及时等引发重大疫情的,按照相关程序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监督执法。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要开展动物防疫执法行动,集中力量重点打击非法调运畜禽、贩卖加工病死畜禽、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从严、从重、从快处罚,绝不姑息。
(四)严格责任。对于因工作落实不力,消毒排查不到位,补免漏免引起重大疫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