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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jcz-2021-00037 发布机构: 樊家川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1-02-01 废止日期:
文 号: 樊政发〔2020〕251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2-01 【字体:

为进一步巩固全镇脱贫攻坚成果,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环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环政办发20201)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安全为底线的红线意识,落实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利用3年时间,以农村自建用作经营的房屋为重点,按照相关要求,对农村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机制,完善提升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强化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排,掌握基本情况。由各村负责,组织村组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对本辖区内所有房屋按照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进行摸底,摸清房屋的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查看是否存在房屋基础、主体、墙体、受力构件受灾受损和在改扩建过程中房屋因承重结构改变导致出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确保全面细致,不漏死角,实事求是。同时,利用住建部开发的综合信息平台和排查整治APP采集房屋隐患排查整治信息,认真填写《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自建房)》《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非自建房)》,完善基本信息、审批手续情况、改造情况、用途改变情况、用能情况、安全情况和整治计划情况等,依托国家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将排查结果纳入农村房屋数据信息库。并于20215月前将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建立整治台账。

(二)强化措施,按时整改销号。各村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根据群众使用方式的不同,隐患存在程度不同,分清主次,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未进行整改或正在整改但未完成的情况下,将采取劝导群众搬离,使用救灾帐篷或投靠亲友居住等措施,确保生命安全。对需要整体拆除的危房,由村上组织人员,劝导群众立即搬出,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拆除。对暂时不便拆除但是不危及周边房屋和群众安全的房屋,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全镇所有农村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将在20235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三)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全镇上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制度建设贯穿排查整治工作的始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仅要将现有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完成销号整改,并且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庆阳市农房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推广落实农房安全保险制度,严格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制度。乡镇将每年邀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工人或者施工队对农村工匠进行培训,提升农村工匠队伍的整体建设能力。同时,根据县住建局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农房建设机构,每个村至少配备一名农房质量安全巡查员。到20238月底,全镇农房建设及安全管理覆盖率达100%,村级农房安全巡查员覆盖率达到100%

三、实施步骤

(一)安全排查及重点排查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全镇在2020年全县农村住房安全“回头看”、视觉贫困专项整治和全镇农村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由各村对群众住房安全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前期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不再存在建新住旧、建新住危和“两头跑”现象。同时对各村群众用作经营性质的自建房进行重点排查,排查重点包括预制板建设的房屋、彩钢房、改扩建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远的房屋、河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的房屋等,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

(二)全面排查及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1月-2021年6月)。对全镇范围内所有的房屋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中对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作出初步的判断,以竣工验收报告和鉴定报告为依据,结合房屋最新安全隐患状态,建立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台账。同时,根据排查出房屋安全隐患的轻重缓急,明确整治先后顺序、技术配备、人员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自行整治。镇政府邀请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共同验收。对拒不进行整治或整治不彻底的,将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勒令停止使用。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7月-2023年6月)。根据排查建立的整改台账,制定整改计划,按照谁拥有(使用)谁整治、谁主管谁督促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乡村振兴、环境整治、防灾减灾、小城镇建设全面落实整改。镇政府相关站所,各村村委会,镇直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非自建房屋(公共建筑)产权(使用)单位进行整治,镇政府会同住建部门进行验收。到2021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务40%,到2022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务80%20236月全部整改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成立樊家川镇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为工作组长,村“两委”班子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镇政府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做到上下联动,协调一体,保证任务下达有人抓,工作安排有秩序,资源配置最优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相关成员要将所管范围内所有农村房屋纳入监管范围,积极做好配合。

(二)提升服务水平,加大督促力度。镇政府将组织邀请设计、施工、监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排查人员培训,提升技术技能。相关站所在排查整治过程中积极调解遇到的矛盾纠纷和提供政策咨询等。对排查整治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不细的相关村予以通报,对工作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三)强化舆论宣传引导。镇政府采取网络平台、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各村要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释引导工作,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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