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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jcz-2021-0000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1-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村振兴

樊家川镇: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力转移就业奖补政策的告知书

时间:2021-01-25 【字体:

根据《环县落实省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环人社综字〔2020〕32号)文件精神,为了让我镇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政策、享受政策,进一步促进就业、助推脱贫攻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关奖补政策告知如下,希望符合政策的群众积极参与申报。

政策落实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初始时间均指甘肃2020年1月25日启动重大突出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事件。

支持政策及操作规程

一、有组织输转外出务工人员奖补政策

1、补贴对象及标准:疫情防控期间,对经省内外经营性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或县劳务办、镇政府组织输转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并且与用人单位至少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交通补贴、劳务奖补和生活费补贴。

1)交通补贴:对输转到天津和省外其他地区就业的给予一次性600元交通补贴;县外省内就业的给予一次性300元交通补贴。

务工本人需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一卡通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务奖补:对输转到天津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后,

给予2400元劳务奖补;稳定就业连续满6个月的,再给予3000元劳务奖补;对输转到县外(除天津外)其他地区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后,给予1800元劳务奖补;稳定就业连续满6个月的,再给予2400元劳务奖补。

务工本人需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一卡通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发放3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表、个人银行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

3)生活费补贴:对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的,每人给予一次性1500元的生活费补贴。

务工本人需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一卡通复印件、一卡通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发放3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表、个人银行工资流水。

2、申报方式

本人按照交通补贴、劳务奖补和生活费补贴申报标准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可将资料直接提交镇劳务办或提交本村村委会。

二、生产经营主体奖补政策

1、补贴条件及标准: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各类奖补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吸纳同一个贫困劳动力的,只能享受一种类型的奖补。

    2、申报方式及所需资料: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达到上述条件的,直接向县人社局提出奖补申请,并提供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工资发放表及个人银行工资流水

三、人力中介组织奖补政策

1、补贴条件及标准: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有组织输转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且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200元/人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一次性奖补。

2、申报方式及所需资料:人力中介组织达到以上条件的,直接向县人社局提出一次性奖补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发放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表、个人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

 

                              樊家川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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