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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jcz-2022-0000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5-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社会保障

樊家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樊家川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22-05-31 【字体:

各村委会、村畜牧技术服务人员:

为贯彻落实庆农发(〔2022〕2号)文件精神和2022年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建立有效动物防疫病防控屏障,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工作原则,建立“政府统筹,各村委会负责”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镇动物疫病防控服务水平和质量,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疫苗免疫接种

动物疫苗免疫坚持“人畜同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采取程序化免疫与集中免疫、月补免相结合的方式,千只湖羊示范社由企业自主进行程序化免疫,其他养殖场(户)由各村畜牧技术服务人员进行集中免疫,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要及时对新补栏畜禽,漏免以及免疫不合格的畜禽进行补针补免和强化免疫,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

(一)建立“五保”机制

按照“县政府保投入,乡镇政府保密度,服务人员保质量,村委会保农户,畜牧兽医分站保督察”的“五保”机制,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镇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负总责,负责本镇动物防疫服务主体的确定,村级畜牧技术服务人员的选派、管理、工资发放,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村两委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负责养殖户的组织,协调安排村级畜牧技术服务人员工作,解决群众拒防问题,配合做好村级畜牧技术服务员的监督管理。

(二)开展差异化免疫

动物免疫分为强制免疫和因病设防免疫,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强制免疫相关要求,我县强制免疫病种包括口蹄疫、高致病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因病设防病种包括羊痘、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羊梭菌病、新城疫、狂犬病、炭疽、牛出败等。

1.强制免疫。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强制免疫病种,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①口蹄疫:千只湖羊示范社实施程序化免疫,对于其他养殖场及散养户的1月龄以上猪、羊和三月龄以上的牛春、秋各进行一次集中免疫; ②小反刍兽疫:在原已落实小反刍兽疫免疫的基础上,对新生羔羊、新补栏羊等未在免疫保护期内的羊只进行免疫;③高致病性禽流感;统一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春、秋各进行一次集中免疫;④猪瘟实行春、秋集中强制免疫。

2.因病设防免疫。一是羊痘要根据往年流行规律,按照疫苗划分任务以养殖场、养殖大户以及交通沿线为主全面布防,二是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羊梭菌病等因病设防病种,要对所有一月龄以上羊只全覆盖接种山羊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羊三联四防疫疫苗,对疫苗分配不足的村,根据需求量及时上报镇畜牧兽医分站,申请上级部门采购,全力保障供应,三是对炭疽、狂犬病、牛出败、鸡新城疫等,各村畜牧技术服务人员要对辖区内流行情况密切关注,畜牧兽医分站要及时跟进,扩大检测范围,时刻关注周边县区疫情动态,合理布防严防疫情发生。

(三)制定明确工作时限

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28日,秋季为9月10日至10月28日,3月9日前,各村要完成消毒灭源周活动,及时报回消毒工作总结及现场影像等。

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在集中免疫开展前,各村委会组织畜牧技术服务人员对辖区内养殖场户畜禽存栏数量,应免数量进行全面摸底统计,登记成册并以组为单位汇总后上报镇畜牧兽医分站;村级畜牧技术服务人员开展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集中排查工作,镇兽医站分析疾病发生的原因及分布区域,为因病设防免疫提供依据;对于排查出疑似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的要及时上报镇畜牧兽医分站,确保疫情处置做到“早、快、严、小”。

(一)切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

一是各村委会,村畜牧技术服务员要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片包抓和“二对一”监管制度。二是镇畜牧兽医分站组织做好养殖环节排查监测,动物疫情信息周报告等。三是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养殖户、养殖场全面落实封闭饲养,定期消毒、门禁管理措施,筑牢生物安全屏障;严格落实调运申报检疫制度,做好到场检疫和落地隔离观察等措施,严防外疫输入。四是镇市场监管所、食药监所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和集中无害化处理,严禁餐厨废弃物喂猪。

(二)持续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

1.布鲁氏菌病防控。年内本镇要创建1个以上无疫村或5个以上无疫村民小组,所有大型养殖企业全面开展布病无疫小区创建活动,制定严密计划和步骤扎实有效推进。

2.包虫病防控。采取宣传引导、驱虫、监测、免疫相结合的措施,控制包虫病流行。一是要求村畜牧技术服务人员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彩页,村委会督促群众张贴,二是村畜牧技术服务员对家犬全部造册登记并发放吡喹酮落实好“犬驱虫、月月投药”的关键防控措施,做好定期驱虫和犬粪进行深埋或无害化处理,镇畜牧兽医分站协同做好督察,三是每村选定3个具有代表性的组,每组采集10份1岁以上的成年犬(小型宠物犬除外)新鲜粪便进行抗体检测。

3.小反刍兽疫防控。对照强制免疫要求做好羊只小反刍兽疫免疫工作,建立免疫保护屏障。各村畜牧技术服务员对照小反刍兽疫发病症状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发现的发热、咳嗽、口炎、腹泻等疑似症状,羊群进行隔离监管、禁止移动、内外消毒,镇畜牧兽医分站要及时采样送检进行确诊,镇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对确诊羊群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封杀、防止扩散,加大在小反刍兽疫流行的重点区域定期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净化养殖环境。

(三)集中开展消毒灭原活动

一是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前,各村要组织村防疫员以养殖场、养殖户为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消毒灭源周活动,并督促养殖场、养殖户做好常态化清洗消毒工作,全面净化养殖环境,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集中消毒结束后,将消毒灭源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镇畜牧兽医分站。二是春防结束后,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活动,对全镇所有的养殖户进行全面消毒,具体落实按照(大清洗,大消毒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三是各村组织村级畜牧技术服务员做好布病采样,扑杀场所以及阳性羊群圈舍等重点区域消毒,防止因抽血、检测、扑杀等活动造成的病菌扩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大对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强化监测预警。对活畜禽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户等重点区域定期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研判动物疫病流行趋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三)规范疫苗管理和使用。各村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疫苗出入库台账,按规定进行保存、运输,确保疫苗质量,村级畜牧技术服务人员要合理安排免疫程序,严控疫苗损耗率。对不按规定储存、领用疫苗,随意乱放疫苗等现象,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宣传方面,各村要通过悬挂横幅、微信群发、公众号推送等手段大力宣传动物防疫,强化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提高群众防疫积极性,全年每村至少悬挂一条横幅,每季度公众号至少推送一条消息。培训方面,由镇畜牧兽医分站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前,围绕规范操作、安全防护等,对各村畜牧技术服务人员开展一次培训,提升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五)严格督查考核。镇畜牧兽医分站要在集中免疫期间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督促检查,各村委会要安排村级畜牧技术服务人员做好强制免疫和及时补免工作,接受镇畜牧兽医分站的现场指导和检查。春、秋两季防疫结束后20日内,镇政府联合县畜牧兽医局组织考核组,完成抗体效价检测和防疫验收,对抗体不达标的村在全镇进行通报并限期进行补免,补免仍不达标的核减服务费。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村畜牧技术服务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与数据统计工作,做到痕迹化管理,在春、秋两季集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进行周报告,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紧急免疫情况进行日报告,集中免疫完成后,将畜禽存栏、免疫数量等情况汇总上报镇畜牧兽医分站(集中免疫期间,免疫周报告于每周二下午五点前上报,电话1535235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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