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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9-00058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9-06-14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政办发〔2019〕67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19年环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2019年环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2019年环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做好2019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庆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9〕4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利企便民、转变工作作风等要求,按照“立足实际、解决问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总体思路,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入手,以加快审批、联通数据、完善监管、优化服务为重点,以“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力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打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 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务院及省市部署要求,在承接落实好新一批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基础上,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论证,再推动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事项“预下放”制度,提高放权的协同性。组织各乡镇、各部门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2. 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省市要求公布各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全县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各乡镇、各部门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快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与国家相统一。在全县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3.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2019年底前,全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4. 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89号),按照国家及省市部署,迅速启动加快推进,赶2019年10月底,基本完成我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和“三线一单”编制。(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5.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国家要求和《甘肃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8〕203号),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以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6. 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全面落实《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8〕115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7. 在全面梳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各环节、各事项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企业简易注销流程和环节,探索破解企业注销难题。(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三)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8. 全面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真正实现“非禁即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县发改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9. 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和清单化,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加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到2019年底,全面建立“审批少、流程优、机制活、效率高、服务好”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县发改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10. 按照《甘肃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5个实施方案,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加快探索推行“模拟审批”“容缺受理”“区域评估”和“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等模式,切实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县发改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11. 探索推进工业园区公共服务政策的集中配置。强化区域系统集成,逐步探索工业园区、开发区的规划整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公共服务政策的园区供给底数,加快公共服务政策的区域协同整合,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实行园区化公共政策配套集成,有效解决企业落地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县发改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12. 认真梳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中存在的审批难度大、环节多、跟踪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难纾困,推动项目落地。(县发改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13.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优化再造审批流程。2019年上半年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对改革中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关,扎实推进“四个统一”,加快建设“多规合一”的业务协同平台。(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四)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

14. 按照国家关于减税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配合)

15. 对全县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整治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16. 全面梳理政府定价目录内容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政策明确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收,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减轻企业负担。(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五)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17.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研究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协同推进庆阳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19年9月底前实现市县两级与省级系统的全面对接运行。(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18. 加强信用监管。积极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力度。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保险、房地产、医疗、旅游、科技、家政等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县发改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19. 大力推进“网上办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将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进一步压减网上办事流程和环节,争取2019年底前,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20. 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完善政务大厅“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中服务模式,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21.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办理事项为重点,推动县、乡镇、村(社区)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22.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避免用繁琐证明来回折腾企业和群众。(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23. 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各类政务热线,并做好与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24. 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评估系统,对照国家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县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进行在线评估。落实国家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快开展“放管服”改革第三方评估。(县政府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七)加快建设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25. 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完善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完善县级政务服务平台门户及移动端,建设完善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库、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运维管理、安全中心等业务系统,建设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中心。2019年底前,实现县级平台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完善。(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26. 按照《庆阳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动政务外网与政务专网对接整合,打造全县统一的政务外网平台,推动各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对接迁移,为建设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网络支撑。(县发改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27.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为开展网上信息核验、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量、实现各级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提供支撑。(县发改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28. 加快建设县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2019年底前实现与省市平台对接联通,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逐步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落实)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29. 加强乡镇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结合城乡基层治理,聚焦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就近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30. 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力争使群众不出村(社区)就可办理日常生活中的高频事项。(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做到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层层靠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各部门要积极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协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宣传培训。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堵点”、“难点”、“痛点”的政策和服务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群众与企业的知晓度和获得感。紧扣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分阶段、分批次对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开展培训,力争做到全覆盖。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紧盯“八种病相”,坚决整治“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电子监察、第三方评估、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正确处理督促检查与协调指导的关系,将工作重心放在发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培训指导服务上,对成效显著的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严肃问责,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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