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005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6-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办发〔2019〕66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关于成立环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9〕3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庆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9〕40号)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环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英禅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吕邦辉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肖宏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王国伍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都建兴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建瑞 县司法局局长
王学敬 县发改局局长
李生贵 县财政局局长
李英璞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刘建瑞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审议全县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涉及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装备、经费保障等重大事项和问题;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结束后自行撤销。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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