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004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5-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办发〔2019〕52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关于印发环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环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环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地质灾害防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庆市自然资发〔2019〕15号)《庆阳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我县地处黄土丘陵沟壑区,境内地形地貌复杂,地质环境较差,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历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今年我县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仍以降雨为主,特别是夏季的强降雨天气。根据环县气象局预测,全县5—9月份降水量与历年同期相比偏少,汛期有6~8场局地暴雨和2~3场局地冰雹,因此今年也是地质灾害易发、高发的一年。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局部地区地质灾害将呈加重趋势。
(一)地质灾害诱发的因素分析
1. 降水趋势预测。据环县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5—9月)降水量与历年同期相比虽然偏少,但是汛期的局地暴雨和冰雹场次增多。因此,要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多发地区,要及早采取措施,提高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
2. 人类工程活动。2019年,全县在建大型项目多、工程强度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主要是在银西高铁、甜永高速、G341公路沿线边坡、工程建设现场、石油煤矿建设工地、县城及各乡镇政府规划区内削山填沟等地,易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此外,山区居民在陡坡地段削坡建房、陡坡耕植使水土流失更严重,也易诱发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分析
我县地处鄂尔多斯盆地南缘黄土高原区,在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气候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发育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水土流失、土地沙化、黄土湿陷、地裂缝、不稳定斜坡等9种。其中滑坡、崩塌在各乡镇均有分布,且发生频率高,直接危害较严重。特殊的黄土高原沟壑区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是诱发地质灾害的内因,气象水文条件是诱发地质灾害的外因,区域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决定地质灾害发育的程度。
(三)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分析
1. 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根据我县历年发生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特点,结合县自然资源局汛前地质灾害摸底调查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分析,2019年我县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四种类型。
2. 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及形成原因。
(1)滑坡、崩塌灾害。据调查,全县滑坡、崩塌灾害点众多,主要分布于洪德、小南沟、合道、耿湾、演武、天池、虎洞、樊家川、毛井、车道、芦家湾、八珠、环城、甜水、南湫15个乡镇。此类灾害多由群众在黄土陡崖下建房、挖窑洞、矿山开采和黄土山体受强降雨浸泡等诱发因素造成,主要分布在基底平缓的塬、梁、峁的边坡和沟脑、河谷阶地斜坡地带,其分布还受沟谷展布方向制约,一般呈东西延伸的沟谷,南坡(背阴处)的滑坡多于北坡,南北方向分布的沟谷西坡的滑坡多于东坡。
(2)泥石流灾害。黄土泥石流灾害是由沟谷内的松散土壤堆积物以及崩塌、滑坡土体受暴雨形成的山洪冲刷搬运所致。环城镇七里沟、曲子镇双城村东沟、合道镇何坪村、虎洞镇贾驿村等地存在泥石流灾害隐患。
(3)地裂缝灾害。地裂缝灾害在环城、车道、曲子、八珠等乡镇发现,形成原因为降暴雨时地表水下渗,加剧了旧裂缝的开裂、变形和扩大。
3. 主要危险(隐患)点及威胁的对象、范围。
(1)曲子镇双城村东沟泥流灾害。双城东沟流域面积较大,沟谷狭窄,若遇强降雨天气,沿沟谷阶梯居住的42户187人生命财产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2)曲子镇刘旗村庙咀组地裂缝灾害。因降雨地表水下渗,2011年刘旗庙咀刘旗沟沟口山体变形开裂,出现1条长约400米的地裂缝,裂缝宽约5厘米,现居住在开裂山体下方的26户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3)合道镇何坪村下坪组西面淌洼山体滑坡灾害。1985年4月13日,因强降雨引发山体下滑,山体上居住的黄保虎家的5孔窑洞、3头牛等全部家产被深埋。当时在家的5口人因发现及时,撤离迅速,幸免于难。目前,该滑坡体上的耕地每逢大雨就出现裂缝及落水洞,若再次滑移,则直接威胁到该户5口人、4孔窑洞、4间土木结构厦房的安全。
(4)环县八珠乡曹塬村兰塬组湫沟滩地裂缝灾害隐患点。该处地裂缝长105米,宽10厘米。灾害体下方居住有4户共20人,遇强降雨时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威胁该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5)环县八珠乡八珠塬村椿树庄组南塬畔。该处地裂缝长100米,宽1.5厘米。灾害体下方有3户共18人,遇强降雨时极易诱发地质灾害,威胁该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6)虎洞镇贾驿村贾驿组泥流灾害隐患点。该处位于环县虎洞镇贾驿村贾驿组乡政府后面沟口,东经106°58′10",北纬36°33′23"。2014年9月发生大暴雨时,短时间内聚集大量雨水,水位高度1米左右,致使附近4家单位(卫生院、乡政府、国税所、小学)和22户居民不同程度受到灾害。尤其是卫生院受灾最为严重,大量山水导致卫生院内所有房子进水,围墙塌毁,人员被困。街道公路被淤泥覆盖,致使交通中断长达4个小时。
(7)车道乡苦水掌村苦水掌组地面塌陷。该处地面塌陷位于车道乡街道最东头,东经106°44′31",北纬36°23′55"。由于早期地质原因形成约长10米宽3米的地面塌陷。受雨水和街道排水冲刷,近年来,塌陷越来越宽,越来越长。每逢降雨都会导致部分地面下塌,现在塌陷已经延伸到附近耕地和一户居民院子后墙处,如遇大暴水将会威胁到附近1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附近的耕地道路。
(8)耿湾乡张台村张台组不稳定斜坡隐患点。位置处于耿湾乡政府东面山根底,东经107°15′37",北纬36°52′57"。由于近年来附近群众在坡底修庄取土、挖窑建房,造成山体坡脚破坏,遇连续降雨容易形成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2008年5.12地震时,有一群众新修窑洞被余震波及,几孔新窑全部塌毁,所幸人员外出没有伤亡。近年来我县降雨较多,此处容易诱发成滑坡灾害,将对该坡脚居民13户61人和4家单位(乡政府、粮站、派出所)造成威胁。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形成特点及主要诱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5、6、7、8、9五个月。
1. 3—4月(冰雪消融期):冻土地带和积雪较多的崩塌、滑坡体以及地下水位较高地段,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灾害。
2. 5—9月(主汛期):主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和主要防范期,重点防范因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或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人类工程活动,特别是县城、乡镇削坡填沟、采矿等活动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应当全年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
1. 洪德至曲子环江沿岸。G211公路及各乡(镇)通乡公路沿线地质条件复杂,陡坡、边坡分布较多,在降雨等因素的诱发下,极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已建公路沿线应重点防范未治理的高陡边坡,在降雨条件下可能发生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选址应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2. 城镇建设规划区。主要包括县城建设规划区以及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规划区。特别是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地质条件复杂,工程切坡、基础开挖等建设活动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及县城老城墙崩塌易引起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重点防范。
3. 石油、煤炭开采区。主要包括刘园子煤矿、马福川煤矿、毛家川煤矿、甜水堡煤矿等在建煤矿和油田在建井场。在上述区域内,由于人类工程活动,打破了原有地质结构及土体平衡,地质环境问题已经十分突出,在降雨等因素诱发下,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应重点防范。
4. 加强农村居民点的选址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坐落在泥石流沟口、山脚下、滑坡体下方的村庄、学校、集镇等,要加强监测,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
(一)重点监测范围、内容。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确定了本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主要危险点)。各乡镇应重点核查辖区内主要危险点(隐患点),并作出稳定情况的初步评价和防治的初步意见,及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地质灾害监测方式。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1. 汛期巡查。汛期前,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实施一次地质灾害排查,查明隐患体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各乡镇要在交通要道、人口密集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靠实监测人和防灾责任人责任。其它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
2. 群测群防监测。利用群测群防体系,由乡(镇)政府组织,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其他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对发现的隐患点全面靠实监测人,发放明白卡。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早发现险情,主动避险。
(三)监测责任单位及预防责任人
1. 可能因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负责监测;
2. 危及公路、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
3. 其它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由防灾责任单位负责监测。
四、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建立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排查制度。各乡镇要建立完善地质灾害排查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当地实际,确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联合自然资源、住建、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同步开展防灾责任落实、监测任务安排、防灾预案编制、警示标志牌制作、防灾明白卡填写发放等工作。要严格落实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复查制度,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三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
(二)提高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水平。各乡镇要全面启动本区域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工作,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调查评价力度,提出易发区划分和防治区划意见。加大对特大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等成因机理、成灾模式的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三)加强公益性专业监测机构和基层监测队伍建设。县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健全公益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建设步伐,尽快配齐配强监测人员,确保能够承担起重要隐患点的专业监测任务,指导群测群防工作。各乡镇要明确乡、村群测群防组织负责人,壮大以村支书、主任和村民小组长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要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补充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25号)规定,制定和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落实群测群防员津贴补助,制定成功预报奖励办法,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要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确定的“6+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和责任体系,健全县、乡镇、行政村和村民小组群测群防组织指挥机构。大力推进“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预案、有警示、有宣传、有监测、有预报、有经费、有手段”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积极开展乡镇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到位”建设。健全和完善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管理规范、经费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群众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
(五)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临灾避险能力。各乡镇要制定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科学、严密的应急工作流程,配齐交通、通讯、救援和现场处置等应急装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开展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的基础上,明确疏散转移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能够及时应对。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水务、气象等相关部门,加快构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中期预报、短期预报、临灾预警工作。汛期内,重点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增加预警预报次数,做到早预报、早预防,最大限度地避免灾害损失。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科学研究,不断提高监测预报精度,为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强化宣传培训力度。相关部门要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现场讲解和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向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广大群众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有关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乡镇、村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也要组建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落实本乡镇、本部门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防治任务,靠实观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各行政村、村民小组应当确定人员,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进行险情巡查,发现险情或灾情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避险或救灾处置。
(三)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完善落实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的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预警预报等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要建立相应责任追究机制,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责任制,追究行政领导和防灾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落实汛期工作制度。各乡镇要依据本方案,编制各自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县应急办和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灾情险情速报等制度,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各有关部门。
(五)做好协调指导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全县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积极与住建、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进行衔接,督促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有效规范人为活动。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中,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建设用地审批办法》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防止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对不按规定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县自然资源局不得办理采矿许可证和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加强对农村及城镇居民建房选址的指导,大力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七)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对矿产资源开采、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任何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不良人为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加强预报预警工作。县自然资源和气象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号,努力提高预报的准确性,以便更好地指导地质灾害防灾工作。
(九)增加经费保障投入。各乡镇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预警和治理,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机制,分清轻重缓急,对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消除灾害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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