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004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5-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办发〔2019〕47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关于公布实施环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为加强地价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根据国家、省市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要求,我县对县城规划区土地级别范围及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和更新。现将更新结果通知如下:
一、县城区综合用地级别界线范围
(一)一级范围
东至一台根底;南至曲子路北侧;西至滨河路东侧-北入口广场;北至公园路南侧接外城路。
(二)二级范围
分东北、南、西北3个片区。
东北片区:
东至东台路(二台根底)-老城东城墙外(东城巷)-公园路-城东沟二台上沿;南至东台路(七里沟);西至二台上沿(半台路-食堂沟-桃儿沟-金鹰小区二台)-老城西城墙东(西城路)-外城路-公园路-环江;北至城东沟。
南片区:
东至环州南路西侧;南至城南路北侧;西至上善路-环江大道南段-滨河南路-曲子路-环江大道东(二台上沿)向东;北至南环路东侧(七里沟)二台上沿向南。
西北片区:
东至环江(河西路);南至河西路与山北路交汇处;西至山北路;北至山北路(西川河)。
(三)三级范围
分东北、中、南、西4个片区。
东北片区:
东至东山二台根底(粮食储备库后坎);南至城东沟二台上沿-城东沟北-西川河(山北路-西川路);西至西台路-台下路-环江(滨河东路);北至北外路;
中片区:
东至高台路(三台根底);南至七里沟;西至东台路;北至桃儿沟延长线;
南片区:
东至南台路西侧(三台根底);南至城南路;西至环州南路;北至东台路(七里沟)。
西片区:
东至上善路-滨河南路;南至城南路;西至环江东岸;北至敬业路口。
(四)四级范围:
县城规划区除一、二、三级以外的土地。
二、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Ⅰ级33.13万元/亩、Ⅱ级20.27万元/亩、Ⅲ级15.00万元/亩、Ⅳ级10.80万元/亩。
三、实施时间
本次更新成果自2019年5月15日起实施。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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