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0032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3-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办发〔2019〕25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关于印发环县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我县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节能环保产业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和《庆阳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进绿色发展崛起的决定>推动十大类生态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加快高耗能、高污染工业领域和区域综合环境治理,全面推进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节能环保关键技术、设备、产品广泛应用,努力提升应用水平,强化服务体系支撑,形成功能完备的产业体系,推进绿色发展。积极培育一批综合竞争力强的节能环保型企业,打造产业配套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以废旧产品再利用为主的再循环经济产业,积极推广应用新型装配式建筑材料,全面构建和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沼气综合利用等产业链,形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架构,着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县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为3%左右;到2025年,全县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为5%左右,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集中度明显增强,逐步发展成为全县新兴产业。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应用
1. 推进新兴优势环保装备应用。积极推广应用除尘技术等先进技术,重点推进烟气综合处理一体化方案、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高压静电除尘器、煤炭储运扬尘治理成套装备产品应用和示范推广。在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环境监测装置等领域广泛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大力提升我县环保产业先进技术应用水平。重点排放企业按照“趋零排放”的目标,实施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以大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技术应用为重点,开展云式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集成技术综合应用示范,推进工业超低排放、扬尘防治等重点治理行动。水污染防治领域,重点突破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技术,开展水污染治理集成技术综合应用,强化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环境生态处理与土壤修复领域,广泛开展土壤环境监测与污染预警技术应用,综合应用退化与污染土壤修复集成技术,实施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在烟气综合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领域;2020年培育1-2户环保技术应用的企业;2025年初步形成骨干企业为主,打造产业配套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产业集聚区。
2. 创新发展环保服务业。加快发展环境调查、环境规划与设计、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监理、环境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等环保咨询服务业。逐步发展生态修复、土壤污染治理、环境损害评估、排污权交易、环境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新兴环保服务业。建设环保服务信息平台,推广综合化环境服务、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第三方污染治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推进项目管理承包、工程总承包+系统托管运营的环保服务总承包商模式。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权交易,进一步激发重点排放单位的内生动力,培育一批环保技术咨询、环境工程监理、环境监测第三方机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建成环保产品技术信息平台;2025年打造1-2个环境工程咨询服务龙头企业。
(二)加快推进节能先进技术装备应用
3. 强化优势新兴节能装备推广。支持高效蓄热换热及冷却技术装备、高效电机节能关键技术、节能新材料、能耗在线监测计量技术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提升我县节能产业技术水平和发展规模。锅炉窑炉领域,重点应用煤炭清洁高效燃烧、转化及排放控制、监测技术,推广高效煤粉工业锅炉等节能锅炉,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电机系统领域,重点企业推动电机及拖动系统与现代信息控制技术相融合,推广国家Ⅰ级能效标准的电动机、变压器、高压变频器、无功补偿设备、风机、水泵、空压机系统等,加快现有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余能回收领域,全面推广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等低品位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支持余能发电,推动能源按品质高低实现梯级利用。家电照明领域,重点推广高效压缩机及节能控制器、高性能集成电路、超大晶圆功率器件封装测试等重点技术,推广能效等级Ⅰ级的节能家电和LED产品,加大量大面广的节能家电以及半导体照明等高效照明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完成时限:争取2020年在节能技术应用方面取得突破;2025年力争在1-2项重大节能技术开发方面取得突破,配套企业完整的产业链条。
4. 壮大提升节能服务业。创新节能服务模式,培育新业态,提高节能服务专业水平。引导和鼓励节能服务机构为重点用能单位提供能源审计、能效评估、节能监测、审计认证等服务,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及合同能源管理“一站式”服务。加快建设全县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和用能权交易,进一步激发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的内生动力,培育一批“节能医生”、节能量审核、节能认证等第三方机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县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成试运行;2025年打造1-2个节能服务龙头企业。
(三) 稳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5.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装备提升。加大节水灌溉器材和节水灌溉工程系统、装配式建筑等优势装备产品示范推广,引进一批在有价元素提取、农林废弃物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具有先进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来我县投资建厂,提升我县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技术水平和发展规模。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县发改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培育1户创新型企业;2025年培育1户省内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6. 持续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发挥重点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工业生产过程中大宗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推动全县全域无垃圾行动,支持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废旧沥青混合料、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推进农林清洁工程建设和禽畜粪便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提高城乡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制定全县全域无垃圾规划,建成环县生活无公害化处理项目,垃圾无害化处理覆盖率达100%;2020年煤矸石、粉煤灰等固废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全面完成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目标任务;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废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建成资源循环利用、大宗固体废弃物利用、农业循环经济等三大资源循环利用工程。
7. 全面加强“城市矿产”回收管理。在环县城郊建成报废汽车、废旧电子电器、废杂金属、橡胶、塑料等典型“城市矿产”分类回收管理体系、处理技术体系和物流管理体系,全面开展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与改造,构建再生资源分类回收体系与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年完成“城市矿产”回收站点建设与改造前期工作,建成1-2个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分拣处理试点集聚区;2020年形成全县完整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分拣处理体系。
三、工作路径
立足全县节能环保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强化科技创新,优化产业布局,突出分类引导,夯实工程支撑,促进协同发展,实现全县节能环保产业由低端向中高端转变,企业经营由以单一产品为主向重点领域一体化综合经营转变,园区发展由企业简单聚集向集群创新、转型跨越转变,产业结构由以传统技术应用与节能和环保服务业互动并进转变。
(一)科技创新驱动,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发挥新技术示范作用,加速互联网与节能环保产业实体经济融合。支持鼓励企业在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开展技术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平台、“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按照全省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名录,不断强化推广措施,实现新技术广泛应用。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县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市场化发展进程。
积极争取省级产业发展基金,向节能环保产业倾斜。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加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新增国有资本向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倾斜,鼓励非公企业、社会资本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全县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交易试点,逐步建立完善有偿使用政策体系。落实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装备和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县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三)需求牵引拉动,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按照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相结合,营造绿色消费政策环境,形成对节能环保产业最直接、最有效的需求拉动和工程带动。发挥节能减排任务倒逼作用,扩大节能产品市场消费、拉动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形成对节能环保产品的需求牵引。充分发挥重点工程带动作用,重点实施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改造等节能改造工程,加快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业废水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等水土大气和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实施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废弃物示范工程、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收运及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县工信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办、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基础工作。强化统计核算,建立健全节能环保产业统计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产业现状调查和定期统计,强化产业发展形势分析。完善项目申报、筛选与管理机制。建立部门统筹协调推进机制,依据职能和分工完善细化工作措施。牵头部门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协调解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县节能环保产业做强做大。
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办、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加强宣传交流。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云计算”搭建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服务等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发布节能环保产业重大信息、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举办展览会、产业研讨会等加大对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宣传推介力度。广泛开展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普及节能环保知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办、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严格执行考核问责。严格落实生态文明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加大县级环保督察力度,坚持“督企”和“督政”相结合,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与巡视检查、环保督察等紧密联系。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加大节能减排考核结果问责力度,形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倒逼机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办、机关事务管理局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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