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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9-00022 发布机构: 环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9-03-06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政发〔2019〕26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环县开展“学校管理整治年” 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6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环县开展“学校管理整治年”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环县开展“学校管理整治年”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管理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育人能力水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开展“学校管理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19〕19号)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及庆阳市“学校管理整治年”活动启动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从学校和师生实际出发,根据当前全县学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整治活动,促进各项教育法规制度和管理要求进一步落实,切实增强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教书育人能力,不断提高学校教育管理和安全保障水平,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的原则。各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要始终把“育人”放在首位,凡是不利于教育教学工作和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做法都要进行整治,坚决予以制止。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聚焦近年来我县学校管理、校园安全监管、学生欺凌防治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有的放矢开展整治。

(三)坚持科学规范的原则。整治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在学校管理和教学活动中有效落实,实现学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校管理问题整治,使国家、省、市、县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学校管理科学、办学规范,教师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家庭和社会形成共识、合力育人。防止因学校管理和教师履职不到位导致的学生教育和安全问题再次发生,促进学校管理育人水平不断提升,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3月10日前)。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县、乡镇学区、学校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3月31日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社会办学机构按照县教育局具体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对管理工作进行大排查、大摸底,从制度建立、职责分工、校园安全、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4月1日—11月30日)。各级各类学校及社会办学机构根据整改要求,结合管理和教学实际,适时安排开展整治工作,建立推进机制,抓好任务落实。教育、公安等部门和乡镇学区、派出所等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督查指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总结考核阶段(2019年12月)。由县教育局牵头,抽调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校外办学机构管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效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治成效差的乡镇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办学机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外,视情况延长整改期限。

五、整治内容

(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及社会办学机构要依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制订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德育工作、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学生纪律、校园安全、后勤服务、收费、财物、教代会、家长会、校务公开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要制定各个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修订完善考核奖惩办法,建立落实机制。切实整改一些学校无管理制度或制度不完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有制度不执行或制度执行缩水走样等问题,做到依法依规办学。

(二)开展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及社会办学机构要对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危险化学药品、校车、体育器材、用水用电采暖设施、食堂、在建工地以及农村边远学校饮用水源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停用整改。县教育局和乡镇学区、学校要对法制副校长的聘任,安保人员、门卫的配备,安保设施设备、校园监控摄像头、消防器材、食堂消毒柜的配备使用,门卫值班、来访人员登记、上学放学及学生集中上下楼梯等时段安全值班、食品留样等制度的落实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学校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和改进学生宿舍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的值班、会客、安全等管理制度,安排专人管理。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学生宿舍内不准随意乱接电源和使用电器。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校园安全保护区制度,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加大打击治理力度,确保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加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校园欺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政教主任、班主任和纪律、安保等相关人员为成员,形成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专门工作机构。完善校园欺凌治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建立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教育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工作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专题教育,普及学生欺凌防治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定期开展学生之间矛盾纠纷排查,设立校园欺凌线索举报箱,建立报告员制度,及时查找可能引发、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措施,及时妥善处置。认真落实全县学生管理“四级”承包责任制、县城学校校际联防机制和县城学校周边巡逻机制,实行学生安全工作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无缝隙管理。

(四)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对各级各类学校课程开设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各学段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以及三级课程管理要求,督促学校开齐开好国家课程,根据省、市要求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切实整治课程开不齐、随意增减课程课时、随意拔高或降低教学要求等行为。加强对备课、上课、作业、辅导、实验、考试、评价等教学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教学全过程考勤考核制度,坚决整治教师不认真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不规范批阅不认真、不按时上课或随意调课缺课、增加考试次数、命题偏难怪等问题。落实校长等管理人员任课、听课、评课制度,查纠学校领导不任课、不深入课堂、不参与教学和教研活动等问题。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和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切实减少对正常教育教学的干扰,减轻学生和教师负担。

(五)强化学生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把思想道德、法治、心理健康和校园欺凌专题教育等纳入课程计划,落实课程时数,经常性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严明校规校纪,加强学生请销假、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的管理,规范言行举止、仪容仪表,对学生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要有规范性要求。落实学生在校无缝化管理,坚决消除管理盲区,避免因无人管理出现校园安全问题。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品德积分以及各种奖励,引导和鼓励学生认真学习,遵守纪律,诚实友善。对经常违纪违规和屡教不改的学生,要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对有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要参与警示教育,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肃整治教师私自离岗或雇人顶岗,迟到早退不按时上课,无正当理由不承担学校安排的工作,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中不履职尽责等行为。坚决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行为。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走访调查等方式,查处侮辱、歧视、侵害、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正确处理与异性学生、教师的关系,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礼券、接受学生家长吃请等行为的教师。

(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网络。针对当前家庭教育相对薄弱的现状,学校要主动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家长课堂、举办家长接待日、召开家长会等多种形式,以会代训,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认真履行对孩子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建立和完善教师家访长效机制,经常组织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深入学生家中,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家庭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学生家中,了解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及在家的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等,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在校表现,商讨共同育人的办法和措施,共同解决学生因亲情缺失和无人管教而出现的思想和行为偏差,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养成良好习惯,健康快乐生活。团县委、县总工会、妇联和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搭建更多学生接受社会教育的平台,特别要关注和帮助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形成育人合力。

(八)加强财物及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监督。严禁自立项目乱收费。学校大额物品采购、工程建设都应通过校务会议、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属政府采购的必须按规定通过政府采购。食堂食物采购每天应公布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和采购经手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健全财物登记制度。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把学校固定财产分类登记在册,做到账、卡、物相符,并落实专人管理。教职工借用财物要有借用手续,定期归还。已报废的财物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后注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公安等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开展学校管理整治年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和改善领导。各乡镇都要成立“学校管理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工作成效。学校管理突出问题,是长期形成的顽瘴痼疾,具有很强的反复性。既要重视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整治,做到令行禁止,更要突出常态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实施科学治理。要注重总结工作成效,积极推广好的经验,不断巩固提升治理工作成效。

(三)强化督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县教育局和乡镇学区要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力度不大,治理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和学校要通报批评。一些突出问题得不到彻底整改的,要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建议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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