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9-0000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9-0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办发〔2019〕5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关于公布县级政府部门和省市驻环单位第十八批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九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庆政办发〔2018〕172号)精神,结合省审改办《关于印发甘肃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甘审改办发〔2018〕2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县级政府部门和省市驻环单位第十八批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13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5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2项,承接省上下放行政许可项目1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1项,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2项,调整实施机关行政许可项目1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对公布的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持续深化“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附件:县级政府部门和省市驻环单位第十八批新增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13项)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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