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8-1006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12-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办发〔2018〕166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关于启用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环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经十八届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环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刻制“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环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各一枚,从即日起启用。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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